影响ZD企业的最终利润和企业所得税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1款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95条,研发费用的额外扣除是指如果新产品和新技术产生的研发费用不计入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则按规定实际扣除的基础上,将研发费用的50%计入当期损益。将被扣除和扣除;是否形成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首先,税率统一为25%,国内外企业之间不再划分。除税收优惠外。
然后,几个典型的成本有了改善,
示例条目:
1.工资不再受限制(国有企业和工业除外),并且实际支付了扣除额。
2.福利费和职业教育费不再产生,而是实际支付,不能超过标准工资率。
3.对于招待费,实际上要扣除60%,但最高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0.5%。
4.工会资金没有改变。
5.另一件事是,增值税转型下的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已更改为:建筑物20年,机械设备10年,工具,电器和办公家具5年和运输设备(飞机,轮船,火车除外)4年,电子设备仍为3年。
6.开办费的摊销方法可以在正式运营开始时一次输入成本中。但是,已选择它,不能随意更改。
7. 2008年1月1日,新税法实施后,许多针对年轻人,老年人,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也被取消。
1.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由于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因此许多企业都不熟悉企业所得税政策。
由于所得税计算复杂且政策强大,许多公司财务人员对公司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的基本规定,扣除基础和扣除率没有全面而准确的掌握。 。
有些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不合标准的支出,超过年度摊销支出的部分,包括将具有标准控制的支出转换为没有标准控制的支出,以及享受减税和免税待遇的企业,未经授权而调整纳税申报单。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税收政策的正确实施和企业财务会计的真实性,而且还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收成本和税务机关的税收成本。
(2)由于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不足,许多税务干部无法完全满足其工作要求。
扩展配置文件:
1.税前扣除准备金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关系
(1)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和法规。(略带铂金:《企业所得税法》第21条)
例如,员工福利的范围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函》中有相关规定和不一致之处,而国家税务总局在回答税收问题时已明确表示。根据《关于税收的国家税收信函》中的文件处理;根据财政部财通文件。如果它们不一致,则将遵循税法。
(2)税法协调原则:对于已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并实际确认其财务会计支出的企业,其税前扣除范围和税前扣除范围尚未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法规定中的规定。在标准情况下,经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
(3)税法的空白原则:国务院财税部门未明确规定的税法,法规和具体扣除项目,应按照国家财政会计准则计算,不计税额。违反了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仅指定特定的扣除范围,但没有扣除标准,则企业可以根据国家财务和会计规定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