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所得税第34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规模盈利企业”中,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小额利润企业。银行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与实际适用的优惠税率与法定税率之间的25%的差额计算得出的。
有微利条件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含30,000元)的小规模盈利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减少50%。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享受这项优惠政策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职工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以及职工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不能享受将所得减少50%的应税收入的优惠政策,但其所得可以减少到20%所得税。
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账户优惠政策的做法: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每年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结算,并对可退还和应交税款进行清算。根据《关于中小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和财税[2011] 117号,以下几点应注意纳税申报表:
1.预付款声明。对于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6万元人民币(含)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当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第9行的“实际总利润”和15%的乘积暂时填写在第12行的“减免税额”中。上年应纳税所得额在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将“实际总利润”和5%的乘积暂时填入“所得税减免”中,即按20%的税率暂时预扣企业所得税。。
2.年度申报。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如果符合小型,营利性企业的要求,则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6万元(含)以下的,可以直接计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将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5%的乘积,并在表V“税收优惠表”中填写第34行“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同样,“年应税所得额在60,000元(含)以上且少于300,000元的小型获利企业”,根据其收入乘以5%的乘积,填写表5“税收优惠明细表”的第34行合格的小型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要形式的税率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