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实施。所得税税率为25%/
收入*应税收入=应税收入。(应付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所得税税率25%)
此应税收入税率分为商业(4%),工业(6%)和其他工业(10%)
然后,高科技企业的优惠所得税率为15%。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优惠所得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