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某些税收事项趋同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的规定,新税法并未明确开办(准备)办公费用作为长期递延费用。可以在开始营业的当年扣除一次,也可以根据新税法对长期递延费用的处理方式扣除,但是一旦选定,便无法更改。
开办费包括固定资产成本中不包括的细节,例如人员薪金,办公室费用,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费和借款费用。新税法中的开业(准备)费未明确列为长期递延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生产之日的同时,或者根据新税法的有关规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扣除。分三年平均摊销。但是,一旦选择了摊销方法,就无法更改。筹建期间发生的商务娱乐,广告和商务促销费用,应按照税法规定予以抵扣。编辑术语查看:1编辑:1建议时间:0历史版本打印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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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标准下的启动费用的会计处理
自2007年1月1日起,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准则)已在中国的上市公司和许多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中央国有企业,深圳公司)实施。企业等)也新准则已经实施。与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新准则对启动费的会计制度进行了某些更改。
摘自《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与大会计处理》(财会[2006] 18号)。从交易处理中可以看出,启动费的计费处理具有以下特点:
1.更改了将初始费用视为资产的方式。开办费不再是“长期递延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费用。
2.新的资产负债表未反映“启动费”的项目,这意味着不会透露有关启动费的信息。
3.明确规定,启动费应在“行政费用”的会计项目中计算。
4.开办费的会计范围已经统一,即开办费包括员工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费和不包括在固定资产成本中的借贷成本。
5.标准化启动费用的会计处理程序,也就是说,启动费用首先在“行政费用”帐户中计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视为摊销。
新准则实施后,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应严格遵循新准则的规定来处理启动费用。这不仅简化了会计,而且更准确地反映了会计信息。对于准备期限的定义,房地产企业从准备批准之日起至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成立日应更为合适。
第二,根据新税法对启动费进行税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在中国实施。新税法不仅统一了适用于国内外资本的所得税法,降低了所得税率,而且在与会计紧密相关的许多方面(例如资产处理和税前)发生了重大变化和突破。扣除。
原始的《企业所得税实施暂行条例》第34条规定,企业在准备期间产生的启动费用应从开始生产经营之月的下个月开始,且在不少于5年的期限分期扣除。
而且新税法没有任何关于启动费税前扣除的说明,是否意味着对启动费没有税前扣除的限制?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产生的下列支出,应按照有关规定摊销为长期待摊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0条该条明确规定,摊销期限不少于三年),允许扣除:
(1)已全额折旧的固定资产重建费用;
(2)租赁固定资产的重建支出;
(3)固定资产大修费用;
(4)应视为长期递延费用的其他费用。
从上面可以看出,启动费用不包括在“长期递延费用”中。
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的解释和解释,没有关于起始税前扣除的声明。费用。这表明新税法对启动费的税前扣除没有限制。
2008年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上权威地回答了网民在实施新所得税法期间提出的相关问题。所得税司副司长苗会品回答了网友有关“启动费用税前扣除”的问题,说:“新税法不再将启动费用列为长期摊销费用。 ,这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处理方式一致,即企业可以一次从生产经营中扣除。 ”
新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新税法的精神对开办费征税,即应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且不进行税收调整。至于尚未获得商品房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支出(管理支出,销售支出,财务支出),必须放弃对“长期待摊费用”的五年税前扣除方法。自2008年1月1日起。维护房地产企业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新准则下的启动费在“管理费用”帐户中核算,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新税法规定的开办费的税收待遇与新会计准则(即企业当期)一致一次性扣除启动费。因此,“启动费”的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不再分开,并且两者是协调的。将来,建立费用中的会计和税收之间不会有任何区别,当然也不会进行税收调整。
新企业所得税纳税计划
2008-12-08 11:12:23 [点击次数:74]
1.使用免税所得税计划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引入了“免税收入”的概念,该概念将国库券的利息收入,股权投资收入和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称为“免税收入”,并给予了优惠。所得税。
因此,当企业有闲置资金时,它可以与其他投资项目进行比较,准确估算项目的收益率,并在获得相同收益率时优先购买政府债券和股权投资。在计划纳税时,有必要区分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和非营利收入。如果不是,它将不被视为免税收入。
2.使用优惠税率进行税收筹划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规定,国内外公司的统一税率为25%,但有些公司设定了优惠税率,例如,国家支持的高科技企业的税率为15%,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20%。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以及种族群体。对于自治区的企业,地方政府可以减免地方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为20%。其中,税法规定了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
为设定新公司所得税的优惠税率,企业应努力创造条件,以建立符合25%以下税率的企业,例如成立高科技企业,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将大企业分为小企业。低利润企业或当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起征点时进行合理规划,以充分利用生活政策,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3.具有产业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
1。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旧的公司所得税法仅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优惠税率。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地域限制,并在全国范围内扩展,同时收紧了高科技企业的标准。
对于仅使用高科技作为部门会计的现有公司,他们可以剥离高科技业务,并建立独立的高科技企业以适用15%的税率。当然,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必须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
2。对与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有关的行业和项目的税收优惠。
在新的公司所得税法中,工业优惠政策的另一个重点是将与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行业和项目纳入工业优惠体系,以进一步改善环境保护。企业的经营,保护和经济效率安全生产意识促使企业增加在这些领域的开发和投资。
企业购买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从当年企业应纳税额中抵减10%;抵免额在纳税年度结转。这里的专用设备是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环境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 ”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企业所得税提高收益目录”。和其他专用设备,并且可以在5年内转让和租赁。
企业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中指定的资源用作主要原材料,并使用不受国家限制或禁止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规定的产品生产收入行业标准降低到总收入的90%。原材料占生产产品原材料的情况,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工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因此,当企业需要购买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有关的专用设备,并且想要享受减税优惠和少缴税款时,它必须是企业所得税中的专用设备。偏好目录,并注意使用年限。
四,利用技术创新税收和技术进步税收优惠政策筹划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从以下三个方面为技术创新设定了优惠条件,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也为企业带来了税收筹划空间。
1。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可以从企业收入中免除或减少。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收入中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征收。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换句话说,如果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而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实际扣除额计入当期损益。 ,则扣除额将基于研发费用的50%;对于资产,摊销基于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
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和获得更高利润的保证,这需要持续而大量的投资。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筹划,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地得到国家财政支持。例如,专利技术的外包成本只能在指定期间内以直线摊销的方式计入“无形资产”科目中。但是,如果企业和科研机构采用联合开发的方式,技术开发的成本不仅可以一次性一次性扣除税前费用,而且可以在扣除税前以实际所得税额的50%扣除。
3。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需要加速折旧,则可以缩短折旧期限或采用加速折旧。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时,最短折旧年限不得少于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如果采用加速折旧法,则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计法。
第五,使用专职人员进行就业税筹划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规定,移民残疾人和国家鼓励的其他受雇人员支付的工资应另外扣除。其中,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扣除额,按照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100%扣除。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废除了原来税法中对移民人员比例的限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下岗失业人员或残疾人安置在适当的位置,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减轻税收负担。。
(作者:魏玉红,单位:徐州工业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