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本标准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的。
第2条本指南中提及的所得税包括基于应税所得的各种国内和国外税额。
第3条本标准不涉及政府补贴的确认和计量,但应根据本标准确认和计量所得税对政府补贴造成的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从会计角度看,“收入”可分为五类:基本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入,营业外收入和补贴收入。这些收入体现为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是有形收入。
从税法的角度来看,“收入”是指可增加企业经济利益的所有流入。简而言之,流入是“收入”,只要它可以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并且包括有形和无形类别。
1。有形的“收入”。包括:(1)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营业外收入(分为:投资收入,营业外收入,补助收入)。
2。无形的“收入”。包括工作:(1)各种“销售收入”收入; (2)“其他经济利益”
“类似销售”是指企业或纳税人未将其视为会计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转让,但需要作为税收中的销售确认收入来缴税。
例如,如果将企业生产的产品发送给员工以获取福利,则这些产品不能算作会计收入,而应计入员工福利费中。
但是,这种行为在税法中被视为销售行为,即使您将产品提供给员工,也被视为销售行为,因此,必须将产品部分的价值发放给员工福利计入收入并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