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型纳税人公司,第一季度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免征相关政府资金的通知》(财税[2016] 12号)第一条,免收教育费,地方教育和水利建设费用资金范围从当月应税月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0元(按季度应税度季度销售额或不超过9万元)的付款人扩大至应税月度每月销售额或者营业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元的付款人(每季度应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根据上述规定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免征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和水利建设资金已从每月3万元或每季度9万元增加到10万元。或每季101万元不仅限于小规模的纳税人,因此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可免交教育费,地方教育费和水利建设基金税。
我们将在这里介绍有关公司税收的相关问题。以上答案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您喜欢并关注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