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9] 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第二条规定:对于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应按减少量应为25%应纳税所得额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税率20%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的单位所得税计算= 100 * 5%+ 80 * 10%= 130,000元
本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主题为“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建设“一带一路”,实现共赢”。这是中国最大的世界家庭外交和令人震惊的世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会议结束后,一些网友会想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贸易,但对当地的税收情况还不了解。我该怎么办?让我们仔细看看。
如果我去“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做生意,遇到税收问题该怎么办?
遇到问题后,您应该向所在国寻求国内法律补救措施。如果国内法律补救措施无法解决,您可以返回我国并申请发起“双边谈判”以帮助解决他的问题。这种“双边谈判”是“国际税收协定”中的一个条款。什么是“协议”?这里的编辑解释说,“协定”是两个国家关于“双边”的协定,是国家之间的协调。税收关系的法律依据。一方面,《协议》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另一方面同时,如果遇到税收方面的歧视,也可以申请启动“双边谈判”解决。这样,如果企业遇到问题,可以通过申请启动谈判过程来帮助他解决税收纠纷并消除双重征税。
现在我们公司在海外,基本上会遇到什么问题?例如,会有信息不对称吗?
也经常遇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出去之后,企业不了解其要投资的国家的法律环境,商业环境,税收政策以及税收收集和管理。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的国家税收投资指南进行了研究。这项研究涵盖了95个国家和地区。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发布了59份“国家税收投资指南”。它涵盖了投资国的一些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税收征收和管理,其中包括我们国家和东道国签署的《税收协定》的某些规定,以帮助公司规避在税收东道国遇到的税收风险。
超过90个国家/地区是否不局限于“一带一路”?
其中,我们发布了59份“国家税收指南”,涵盖“一带一路”中的40个国家。
例如,如果企业在本地参与合作与建设,那么他们所收到的收入是否应在当地征税?还是在我们国家?
这就是我们再次谈到的“协议”。当您去投资国时,您就是投资国中的纳税人。您必须按照东道国的税收政策和税收要求来申报税收。同时,根据《税收协定》的规定,您在东道国支付的税款可以退还给我们的国家实施税款信用。“协议”是消除双重征税的非常有利的手段。目前,我国与10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税收协定》,“一带一路”沿线覆盖54个国家,基本覆盖我们的主要投资目的地。
是否已与相关国家/地区联系?这个过程顺利吗?
我们还将竭尽全力。例如,如果我们的一个核电项目在印度遇到了与税收有关的问题,那么我们就必须与印度当局进行谈判。这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我们付出了很多努力,最终达成了为我们的业务消除税收的协议。同时的争议也为我们的业务未来在印度投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仍然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因此,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进展,我们也期待着包括政策沟通和税收制度的改善,以便公司可以感觉到外出时的负担可以减轻并可以取得进展。更流畅我们也期待着这次首脑会议的成就。
★国务院关于《天津市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计划的批复》(国函[2011] 51号)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在东疆保税港区注册的船务公司将在订婚海上国际航运业务所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天津注册的从事国际运输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60号)规定,在平潭注册的保险公司应当向注册的企业提供在平潭来自国际航运保险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员外派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2] 54号)规定,国内单位提供的其他服务免征营业税。其他免征营业税的服务还包括对海外标的物建设的监督;利用外国劳务合作为海外单位提供完全在国外工作的人员来管理劳务。
★《国务院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规定,对文化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征。受国家鼓励。
提示
外国海员的劳工服务是指由本国单位的本国单位派遣的海员,为海外单位或国外个人提供诸如船舶驾驶和船舶管理等服务。对外劳务合作,是指在境内单位与境外单位之间签订劳务合作合同,并按照合同组织和协助中国公民出国工作。
国家鼓励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有关部门确定。
出口退税
政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及出口货物服务的通知》(财税[2012] 39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将国外承包工程视为出口业务,并且可以按规定申请退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商品出口退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62号)规定,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及其项目子公司(以下统称为融资租赁出租人),通过融资租赁租赁给外国承租人,租赁期限为5年(含)以上,海关申报后实际出境的货物,请尝试加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财税〔2012〕39号文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未从出口进项税中扣除的二手设备,第二种是已从出口进项税中扣除的二手设备。,退税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出口商品和服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企业应当自纳税之日起次月起缴纳增值税。货物申报至次年4月30日在纳税申报期内收集所有相关文件和电子信息,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以办理出口商品的增值税退(免)税和消费税退税。如果逾期,则不得宣布退税(免税)。
根据《出口商品和服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出口退税(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关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第61号公告)税收2013)落实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和服务的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