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9] 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第二条规定:对于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应按减少量应为25%应纳税所得额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税率20%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的单位所得税计算= 100 * 5%+ 80 * 10%= 130,000元
【回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第(1)和(2)款所指的固定资产重建支出是指房屋或建筑物结构的变化。建筑物发生支出以延长使用寿命。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第(1)款,支出根据固定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摊销; (2)中指定的支出根据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进行摊销销。
重组的固定资产可以延长使用寿命,除了《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外,还应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第69条《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第3款所指的“固定资产大修”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支出:(1)维修支出达到购置固定资产税基超过50%;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第(3)款的支出,根据固定资产仍可以使用的摊销期限。
《企业所得税法》第70条第13条第(4)款应视为长期递延费用的其他支出,应从发生支出的当月的第二个月起分期摊销在3年内。
1. [税法]长期递延费用规定:
(1)税法规定的第一笔长期递延费用,即“已全额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重建支出”,其中固定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重组支出包括对固定资产的变动。房屋或建筑结构和使用寿命的延长,但无需同时提供这两种情况,其支出将根据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寿命分期摊销。
(2)税法规定的第二项长期递延费用,即“租赁固定资产的重建支出”,其中固定资产仍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而租赁固定资产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性支出。在两种租赁形式中,重建支出还包括两种情况,即改变房屋或建筑物的结构并延长使用寿命,但是这两种情况不需要同时可用。重建支出的摊销期限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但是,如果在会计系统中明确了重建支出的摊销期限,则会按照会计系统进行处理。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赁固定资产的,将发生的装修费用予以资本化并合理地摊销为长期待摊费用。租赁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可以扣除一次。
(3)税法规定的第三个长期递延费用,即“固定资产的重大维修费用”,将占维修费用的支出分为重大维修和非重大维修。固定资产大修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支出:1.取得固定资产时,修理支出达到税基的50%以上; 2.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自维修后延长2年以上。税法规定的重大维修费用,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分期摊销。
税法规定的第四项长期递延费用,即“应视为长期递延费用的其他费用”,从支出当月的第二个月起分期摊销。发生,摊销期限不少于3年。
其次,[会计系统]长期递延费用的要求:
(1)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中,如果属于翻新和重建支出以及租赁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则需要资本化,并且需要将其资本化。修复。在资本化和费用判断方面,如果此项支出增强了固定资产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并改善了固定资产的性能,例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大幅提高了产品质量或降低了产品成本大幅减少的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日常维修和大修等费用只能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态,而不会导致固定资产性能的变化或固定资产未来的经济效益的增加。因此,当期费用(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应直接计入一次性费用。
(2)在会计系统中,不清楚如何处理已经充分折旧,续期和租赁(金融租赁或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的延长使用寿命,仅用于大修和所有的小修费用均应视为费用。在税收方面,以长期递延费用的形式补充,即《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在会计期间产生的长期递延费用。应税收入的计算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摊销销售时可从四个方面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