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6行“财务费用”:填写纳税人为生产运营筹集资金而产生的筹款费用。该项目应基于对“财务费用”帐户金额的分析来填写。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写纳税人的资产减值损失。该项目应基于对“资产减值损失”帐户的发生金额的分析来填写。
8.第8行“公允价值收益”: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填写纳税人应将其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的税项价值损益,例如金额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该项目应基于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金额的分析而填写。如果是亏损,请在此项目中填写“-”。
9.第9行“投资收入”:填写纳税人的外国投资以各种方式获得的收入。银行应根据“投资收入”帐户中产生的投资额填写分析。如果丢失,请用“-”填充。处置和转让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处置收入的一部分应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中转出,并计入本行,包括海外投资应纳税所得额。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写纳税人的当前营业利润。根据上面的行计算并填写该列。
11.第11行“营业外收入”:填写纳税人产生的与其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其他企业在附表1(1)“详细收入表”中填写有关项目的计算;金融企业采用附表1(2)《金融企业详细收入表》填写表中相关行的计算。
12.第12行“非营业费用”:填写纳税人产生的与其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费用。通常,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2(1)“成本和费用明细表”中的相关行计算;金融企业填写并填写附表2(2)“金融企业成本和成本明细”中的相关行计算。
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写纳税人当前的利润总额。根据上面的行计算并填写该列。该金额等于10行+ 11-12。
14.第14行“增加税项调整”:填写纳税人未在总利润中包含的应税收入项目,不允许通过税项扣除的支出项目,超过扣税标准,资产类别应税调整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当期预售收入估算的利润。纳税人根据附表三“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调整增加额”一栏进行计算和报告。
15.第15行“减少税收调整”:填写以下报告:纳税人已将其计入利润总额,但暂时不能将税款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并且增加了根据上一年税收法规从上一年结转了当年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减少收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收入(已转换为销售收入),以及按规定计算的估计利润。纳税人根据附表3“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减免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16.第16行“包括:非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中所包括的,属于税收规定,所收取的行政和机构费用的税收拨款依法并包括在财务管理中,国务院规定的政府经费和其他非应税收入。
17.第17行“其中:免税收入”:填写已计入总利润且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的收入或收入,包括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在符合条件的居民中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在中国设立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股权投资收益,例如股利和实际上与机构和场所有关的股利;合格的非营利组织收入。银行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净投资收入”主题的发生额填写分析。
18.第18行“包括:收入减少”:填写纳税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指定的资源的使用。标准产品将扣除规定收入的10%。
19.第19行“其中:来自减税和免税项目的收入”:填写应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单独计算的减税和免税项目的收入。
20.第20行“其中:额外扣除”:填写纳税人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以及安置残疾人方面产生的实际研发费用。国家鼓励的其他就业人员支付的工资。如果符合税收条件,则应按附加扣除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1.第21行“包括: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如果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投资了一家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2年以上,则可以占股权投资的70%其投资额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持有该股权的两年内扣除。如果扣除额在当年不足,则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
22.第22行“添加:用于弥补国内损失的海外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纳税人计算和支付企业税款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所得税,利润可以弥补国内商业组织的损失。也就是说,当“利润总额”加上“税收调整增加额”减去“税收调整减少额”为负数时,银行填写企业用于补偿国内损失的海外应税收入部分,而最大值为不得超过公司所有的海外税收收入;如果是正数,如果上一年没有损失,则银行填零。如果上年度有亏损,则以应弥补上年度亏损的最大值为准,且最大值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的全部海外应纳税所得额收入。
23.第23行“税收调整后的收入”:填写当期纳税人的调整后应税收入。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13行+ 14-15 + 22行。如果此行为为负,则是可以在下一年结转的亏损额(可以在当年弥补的收入额);如果为正数,则应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4.第24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在纳税前弥补的上一年的损失额。该金额等于附表4“公司所得税弥补损失的详细清单”第6行第10列。但是,它不得超过此表第23行的“税项调整后收入”。
25.第25行“应税收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23-24行。该银行不得为负。该表第23行或按上述顺序的计算结果为负,并且该银行的金额应填充为零。
26.第26行“税率”:填写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
27.第27行“应付所得税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25×26行。
28.第28行“所得税减免额”:输入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实际减少或免除的公司所得税额。包括中小微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过渡政策的企业,实际税率与法定税率的差额等。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减免税批准。该金额等于附表V“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33行。
29.第29行“贷方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在购置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方面的投资。设备投资的10%可以来自企业年份应纳税额中的应纳税额;如果当前年度不足,则可以在接下来的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额。该金额等于附表5“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40行。
30.第30行“应付税款”:填写纳税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额,并根据上述相关行号进行计算和填写。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27-28-29行。
如果在国外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额小于信用额度,则应根据在国外缴纳的实际所得税额列出“外国所得税信用税额”;大于信用额度的,按信用额度填写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部分,您可以使用年度信用额度来抵消未来五年内当年税收抵免的余额。
33.第33行“应付实际所得税”:填写当期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30行+ 31-32行。
34.第34行“当年的累计实际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在当月(季度)支付的累计所得税金额。
35.第35行“包括:收集纳税人的总部以分摊预付税额”:填写纳税人总部从1月到12月(或1到4季度)所分担的本地纳税人的预付税额)。
36.第36行“其中:总公司对总税款的财政调整预先支付的税款总额”:填写自1月起总公司总税金的税收调整收入到十二月(或1-4个季度)图书馆的预付税额。
37.第37行,“包括:收集由纳税总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分配的预付税款”:填写当地分支机构以共享预付税款。
38.第38行“合并税(母子系统)成员企业的预付款比例”:填写国务院批准的预付预付费成员企业的比例。
39.第39行“合并纳税人的原地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合并的纳税会员公司的原地预付所得税金额。根据“实际应纳税额”和“预付比例”“计算并填写。金额等于此表的第33×38行。
40.第40行“今年应交所得税(可退还)”:填写当期纳税人应交所得税(可退还)。金额等于此表的第33-34行。
41.第41行“本年度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扣除额”:填写已结清并缴纳以前年度已缴税款但尚未处理退税并支付了税款的纳税人数量今年数量。
42.第42行“上一年的未存储收入金额”:填写纳税人上一年的损益调整税,上一季度的第四季度或十二月预付的税款和在今年的存储中收集和结算的税额。
IV。表内和表间的关系
1.第1行=附表1(1)第2行或附表1(2)第1行或附表1(3)第3至7行的总计。
2.第2行=附表2(1)第2 + 7行或附表2(2)第1行或附表2(3)第14行
3.第10行=第1-2-3-4-5-6-7行+ 8 + 9行。
4.第11行=附表17(1)第17行或附表1(2)第42行或附表1(3)第9行
5.第12行=附表2(1)的第16行或附表2(2)的第45行。
6.第13行=第10行+第11-12行。
7.第14行=附表III第3行第3列的总计。
8.第15行=附表III第55行的第四列的总和。
9.第16行=附表14,第4行第4栏。
10.第17行=附表5的第1行。
11.第18行=附表5的第6行。
12.第19行=附表5的第14行。
13.第20行=附表5的第5行。
14.第21行=附表5的39行。
15.第22行=附表VI的第7栏总计。
16.第23行=第13行+ 14-15 + 22。
17.第24行=附表IV的第6行第10栏。
18.第25行=第23-24行(当该行<0时,首先调整第21行的数据以使该行≥0;当第21行= 0时,第23-24行≥0)。
19.在第26行报告25%。
20.第27行=第25×26行。
21.第28行=附表5的第33行。
22.第29行=附表5的40行。
23.第30行=第27-28-29行。
24.第31行=附表VI第10栏的总计。
25.第32行=附表六第13列的总计+附表六第15列的总计或第17列的总计。
26.第33行=第30行+ 31-32。
27.第40行=第33-34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