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出租不动产企业所得税-异地出售房产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1 13:13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1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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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房地产企业出售异地房产如何纳税?

如果正确的话,营业税及相关附加费应在注册地点支付,当然包括所得税

印花税根据财产权转移

但是,在持有期间要缴税。房地产税是最麻烦的,因为在另一个地方没有税务登记证,我想把它还清。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国家统一政策我希望在天津

取得异地房地产租赁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答:《营业税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买卖房地产的纳税人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用作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拒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的证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若干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规定,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法规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根据上述规定,“北京企业出租山西省某城市的房屋并开具北京服务业发票”。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帐单,不能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

房地产企业将房屋出租如何缴企业所得税

问:我们公司是一家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到目前为止,2005年开发的房地产已售出,其余的开发产品尚未售出。我们公司将这些未售出的房屋出租以供经营并收取租金。房地产开发公司出租未售出的开发产品时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我的公司出售所出售的租赁开发产品,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第二条规定:“如果开发企业租赁和销售开发产品,开发产品是固定的资产,在租赁期内取得的价格,以租金收入确认,以固定资产的销售确认出售。如果开发产品未转换为固定资产,则在租赁期内取得的价格以租金确定。为实现收入,应当使用销售开发产品在销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

因此,如果您的公司使用未售出的开发产品进行租赁,则您应该为在租赁期内确认的收入缴纳公司所得税。如果再次出售租赁的开发产品,则应区分是否为“将开发产品转换为固定资产”,并根据“固定资产销售”和“开发产品销售”确认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