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抵扣凭证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异常抵扣凭证 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1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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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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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损失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首先,在确认损失时,将购买时扣除的进项税从进项中转出。异常损失被用作管理费,但是当所得税在明年年初结清并结清时,这些损失将被调整和增加。

抵扣多交的企业所得税怎么做分录?

您的两种方法都不正确,

而已。

如果税务机关未通过银行退还您的税款,则将从今年的税款中直接扣除。今年已缴税项为:

贷款:银行存款5000

去年多交了企业所得税可是今年税务局不让抵扣今年应交税怎么办

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如何处理

首先,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在线版防伪税控系统中目前具有双向比较功能,即将要认证的扣减链接数据与失控发票数据自动进行比较通过认证链接,找到属于失控发票的扣除额。(这种发票称为“认证期间的失控发票”);通过自动比较新增的失控发票数据和上期已验证的扣减链接数据,找到属于失控发票的扣减链接(称为发票“认证后发票失控”)。

具体是:

1.当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扣减链接信息企业终端收款系统进行在线认证时,系统会在发出认证结果后自动将认证扣减链接数据与失控发票数据进行比较。如果发票失控,系统会将认证结果记录为“身份验证期间的发票失控”。

2.通过每天添加失控发票数据,删除失控发票数据和与先前认证相匹配的扣除链接数据,发现扣除链接属于失控发票,系统将认证结果记录为“认证”发票失控后。 ”

如果认证系统发现的“认证时失控发票”和“认证后失控发票”确实是检查后失控发票,则不得用作增值税扣除凭证。税务机关将调动审计部门作为案件调查的来源。如果税务机关检查并确认是由税务机关的责任和技术错误引起的,则可以将其用作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券;那些不是由税务机关的责任和技术错误引起的,不能用作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证明。

其次,购买者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将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移交给检查部门进行协调和检查。如果卖方已宣告并缴纳了税款,则营业税主管部门可以签发书面证书,并通过共同检查系统答复买方税务主管部门。失控的发票可以用作购买者扣除增值税进项税的凭证。

第三,关于处理失控(失联)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经获得了这种不正常的凭证,尚未申请减免或申报出口退税。处理退税;如果已经宣布减税,应先将进项税额转出;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将企业其他批准退税的出口退税推迟。如果没有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额少于所涉及的退税款额,出口企业可以为差额提供担保。核实后,如果符合现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者出口退税规定,企业可以继续申报扣除额,或者解除担保,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对于在认证后失控的发票,由于公司尚未收到税务机关的通知,因此无法得知获取的发票已失控,并且这些发票未转移出去及时。在后期,一些税务机关在收到税务机关的通知以处理这些发票的转让并修改相应期间的增值税申报表时,要求补缴税款并收取滞纳金。

当前的《税收管理法》第32条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税,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则税务机关应除了在时限内订购付款外,从滞纳金之日起,每天将收取滞纳金的五十分之一的滞纳金。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有计算错误或者其他错误,未缴纳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三年内追回税款和滞纳金。

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诚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扣除税项及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2007〕1240号)。规定:如果依法追回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情况,应用。另外,从滞纳日起,每天收取滞纳金的五十分之一。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获得了失控发票的抵扣,则先将进项税额转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回抵扣的税款,但没有法律依据。额外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