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试)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1)帐户簿已建立; (二)账簿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但不得设立;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绝纳税信息的; (4)尽管已建立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费用信息(二)收入凭证和费用凭证不完整,核查困难;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但在限期之后仍不申报; (6)计税依据显然很低,没有理由。
新成立的企业专注于商业销售
1.增值税4%
2.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0.4%
3.企业所得税
年销售收入低于268,600元1.26%
年销售收入在4.286-142.86万元之间,占1.89%
年销售收入超过142.86万元,增长2.31%
IV。堤防防洪费0。13%
综上所述,商品年销售收入在42.86万元以下,总体税负为5.79%
年商品销售收入在42.86元至142.86万元之间,总税负为6.42%
年商品销售收入超过142.86万元,总体税负为6.84%
新建企业主要以服务为导向
1.营业税5%
第二,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费的0.5%
年收入在30万元以下1.8%
年收入在30万元至10万元之间2.7%
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上3.3%
综上所述,年收入不足30万元,总体税收负担为7.43%
年收入在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整体税负为8.33%
年收入超过100万元,整体税负为8.93%
新企业主要从事广告业务
3.文化建设费用3%
4.企业所得税
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下3.6%
年收入在15万元至50万元之间5.4%
年收入超过50万元,增长6.6%
五,堤防费0.13%
综上所述,如果年收入不足15万元,则总体税收负担为12.23%年收入在15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
,其总税负为14.03%
如果年收入超过50万元,则总体税负为15.23%
新企业主要专注于加工和制造
3.增值税6%
IV。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0.6%
五,公司所得税
年销售收入的1.26%不到人民币428,600元
年销售收入为4.96万元至126.86万元之间的1.89%
年销售收入的2.31%超过人民币142.86万元
四,堤防费0.13%
综上所述,年收入不足42.86万元,税收负担为7.99%
年收入在28.82万元至126.86万元之间,总税负为8.62%
年收入超过142.86万元,总体税负为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