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以外,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税免征所得税,其余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税后利润)计算和支付的。
1,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费用-业务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费用。
2.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税项调整的增加-税项调整的减少
3.应付所得税=应税收入*税率
4.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税后利润)zd在30,000元人民币(含30000元)以内的18%以内,在30,000到100,000元人民币(含32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的27%,对于人民币100,000元以上的申请,收取33%(比2008年增加25%)。
是的,所得税当然包括营业外收入。季度公司所得税根据会计利润乘以25%的公司所得税率计算预缴公司所得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结算和结算(年度申报)还包括营业外收入。
季度所得税费用(企业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金融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花费)×25%
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税项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税项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25%
扩展数据
非流动资产出售收益包括固定资产出售收益和无形资产出售收益。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益,即处理固定资产的净收益。
是指在扣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成本以及处置相关税费后,通过出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价格以及报废的固定资产和可变收益的残值等。费用;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益,扣除已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净额。
所得税的支付包括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也称为“营业外收入”。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应计入当期利润。它是公司财务业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例如,没收一揽子定金收入,追收和拖欠员工的欠款,罚款净收入等。营业外收入记入“利润”或“损益”帐户。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必须单独列示。
帐户处理
①企业转移固定资产时,首先结转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和已借记的累计折旧额,从“固定资产清算”和“累计折旧”科目中扣除,并贷记“固定资产”账户;协议价格,借方“银行存款”,贷方“固定资产清算”帐户;最后,结转清算损益,如果转让价格高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算”科目,贷记“停业”收入”主题。
②企业在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根据实际收到的款项等,从“银行存款”等账户中扣除,累计积累的摊销额,从“累计摊销”中扣除。应付款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根据应收帐款和“银行存款”入账,根据账面余额对“无形资产”账目入账,“根据其信用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非流动资产处置利润”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则减值准备也应结转。
③确认政府补贴收益,从“银行存款”和“递延收入”科目中扣除,并贷记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