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收账款损失 要交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1 11:23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1 11:23
最佳答案

在企业所得税法中,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后又回收回,要交纳所得税,,这个如何理解呢??

增加利润,支付25%

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能否不通过税务局认定,能在税前扣除吗

根据《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因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呆账的,必须经地方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取消上述审批后,符合《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公司应收账款,视为企业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抵减。企业的收入。企业在提交季度或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作进一步解释,并提供有关当期扣除坏账损失的原因的有效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查和评估纳税申报表时,应按照企业对坏账损失的税收处理规定,认真审查上述材料。如果原因不足且情况不清楚,则应进行现场调查以了解和验证原因。如有必要,可能要求企业重新证明证据,做出解释或进行公证。扣除的坏账损失不符合规定条件且无法提供证明信息的,应当进行税收调整。

应收账款损失税前扣除,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体现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公告的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企业亏损应为报告了年度损失处理扣除额;对于法定资产损失,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证明该资产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并已在年度亏损处理会计处理中扣除。 ”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留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信息的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5号公告):“三。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7年及以后的企业所得税结算和支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4、7、8、9条第十三条与资产损失证据材料,会计计算材料,纳税材料和其他有关材料的内容应当同时废止。 ”

因此,应收账款损失的税前扣除额应填写在公司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的所附表格中,并根据该季度的实际利润进行申报。

请问应收账款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1.无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不是根据应收款支付的,而是通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将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得出的。

《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个纳税年度的企业总收入,扣除上一年度的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和免税额后,的损失它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基础。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再减去按照本法有关税收优惠规定的税收减免和抵免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即收入应纳税额。

其次,计算方法

1)直接方法

应税收入=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上一年的损失

2)间接方法

在根据总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去根据税法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一个

应税收入=会计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额

扩展配置文件:

2.预付款的计算和所得税的结算

(1)计算和收款方式:实行年度收款,分期预付款,年末结算和结算的方式,退款多,补给少。

(2)每月(每季)预付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提前缴纳所得税时,纳税人应根据纳税期内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预先缴纳;如果难以按实际金额预付款,则可以是1/12或1/1 /4预付款,或当地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分期付款预付所得税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应税所得税=月(季度)应税收入×25%

或=上一年的应税收入×1/12(或1/4)×25%

(3)年末支付的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应付年度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5%

回扣增加,补贴所得税减少=应付年度所得税-每月(每季度)预付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外币收入,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等值的人民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