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货币资金处理:账上不计利息,并且在收到利息时确认利息收入(会计和税收法规一致)
2.被视为投资(金融资产):会计期末按摊余成本确认账面价值,期末根据约定利率估算应收利息收入,申报企业所得税为减免税项目,并且实际上收到了利息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征收入的通知》(财税[2009] 122号)第一条,下列非营利性收入为:组织是免税收入:税收收入和免税收入是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因此,利息收入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总收入的一部分。银行存款的利息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