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来自非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利息收入以及银行利息收入,须缴纳公司所得税。
对于分期付款的票据,在每个结算期末应计的票据利息记录为“应付利息”。对于一次应付本金和利息的
应付票据,在每个结算期末应计的票据利息记入“应付票据利息”。
对于应付计息票据,应区分是否已宣布要发行利息。宣言是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发出的。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征收入的通知》(财税[2009] 122号)第一条,下列非营利性收入为:组织是免税收入:税收收入和免税收入是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因此,利息收入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总收入的一部分。银行存款的利息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支付未付的应付企业所得税的原因有:
1.“如果企业转移了应付账款或无法支付,则应从该科目中扣除该科目并根据其账面余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因此,它影响了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应付账款是指企业为采购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提供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可以看出,应付账款是由于赊购原材料所致。原材料的购置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构成应付账款,其购买成本必定会随着生产的使用而进入生产成本,从而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