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我们需要累计薪金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员工薪酬/总工资
贷款:员工薪酬/应付工资
2,然后是支付薪水时的会计分录:
借款:员工薪金/应付薪金总额
贷款:应付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3.最后,社会保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扩展数据
《预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暂行办法》第4条
代扣代缴人向个人支付以下收入,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
(4)手稿报酬;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
第五
前款所述的付款包括现金付款,汇款付款,转移付款以及以证券,实物和其他形式的付款。[1]
第6条
代扣代缴代理人应指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财务会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作为税务处理人员,税务处理人员应当专门处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扣缴义务人的有关负责人应便利扣缴和扣缴工作,并支持税务经理履行其义务;确定税务管理人员或税务管理人员变更后,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企业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
管理费用包括:
1.公司资金
总部管理人员的薪金,员工福利,差旅费用,办公室费用,董事会会员费,折旧费,维修费用,材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和其他公司资金;
2.劳动保险费
是指退休金,价格补贴,已退休员工的医疗费用(包括退休人员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搬迁费用,员工退休福利,员工死亡和丧葬补贴,退休金以及根据需要支付给退休人员的费用各种干部经费和社会统筹基金的实施;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失业保险金;
3.董事会会员费
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差旅费和会议费。
4.其他费用
如果企业产生与生产和经营直接相关的招待费,则纳税人可以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或信息,并允许在以下限制内支出费用。
因此,企业为雇员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应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
扩展配置文件:
计算企业为雇员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如下:
企业代扣代缴的部分个人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支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行政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产品的税前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售后销售税以及附加费-共享后费用
产品销售收入=国内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产品销售成本是指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对应的销售成本。
分摊后的营业税金和附加费=公司主营业务税和附加费×分摊比(基于销售额的评估)
分配后的期间费用=企业的期间总费用×分配比率(根据销售额分配)
分配比率(%)=此类产品的销售量/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包括此类产品)的销售量×100%。
搜狗百科-会计科目
是。
代扣代缴单位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预扣和预扣暂行办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扣缴税款收据。,薪金,利息,股息,股息等,由于纳税人众多,在征得税务机关同意的情况下,一张一张一张的预扣税款收据不方便发行,但应由纳税人以某种形式通知。代扣代缴代理人应当设置代扣代缴税簿,以正确反映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书》等有关资料。根据上述措施,扣缴义务人必须设立专门的会计科目来代扣代扣个人所得税。
支付工资和薪金的单位(包括资金,年终加薪,劳动红利,津贴,补贴等)应通过“其他预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科目预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应付税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主题)
与应付雇员和应付薪金同时提取应付和预扣的个人所得税,并借记“应付雇员”帐户和“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的贷方
当税款实际支付到仓库时,它记入“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并记入“银行存款”帐户。
支付签约业务,租金业务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采用“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应交税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主题。在支付上述收入时,根据税法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并根据每个人的姓名,所支付的金额和代扣代缴税额在代扣代缴税账簿中注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关于付款,然后在付款时通知每个付款人预扣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并填写预扣报告表格。然后输入“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进行输入
借款:财务费用等。
贷款: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银行储蓄
向仓库支付税款时,将从“其他应收款预扣个人所得税”帐户中扣除。
III。单位或其他单位为纳税人缴纳税款时的核算
由单位或其他人支付的税款是指收入者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获得净收入。还可以理解,单位或其他人最初支付给个人的金额为净收入加税款,并且现在,税款尚未支付,单位将支付它。这样做在一定意义上将不可避免地减轻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他们的税收意识不会增加,但会增加付款人的负担。对于付款人应支付哪些项目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税收法规已经认识到单位或其他人为纳税人缴纳(租赁)税款的惯例,而缴纳多少则是付款单位与纳税人之间的协议或合同的关系。因此,会计核算应遵循“哪些项目负责纳税人的纯收入,哪些项目负责纳税”的原则,并进行会计核算。
示例:1999年,一家生产企业获得税后工资,每月工资收入为7675元,而在位企业则代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应交税金为:应税收入=(不含税收入扣除标准-快速扣除)/(1-税率)=(7675-375)/(1-20%)= 8125(元)
应付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8125×20%-375 = 1250(元)
会计:
①支付工资时
借款: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7675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7675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7675
贷款:库存现金7675
②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款: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1250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1250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1250
贷款:其他应付款代表1250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