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外籍人员扣48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不变
按下面的累进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代入公式进行计算
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表:
不超过500元的, 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比如工资收入2500元计算,3月1日以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2500-1600=900元,从上表中可以看到适应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则应纳税所得额=(2500-1600)*10%%-25=65(元)
同样2500元工资,08年3月1日以后个税如下:
2500-2000=500元,同样从上表中找适应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所得额=(2500-2000)*5%%=25(元)
因此新规定个人收入调节税起征点调整为2000元,但是适用税率并没有变化。
以上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什么情况下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答:现在没有个人收入调节税这一说法,统一称作个人所得税。可以不征的部分收入为: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国债利息、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偿、离退休工资及生活补助、等等。楼上风清扬说得没错呢。
住房公积贷款免征 按揭贷款应该免征么?
答:你每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部分,国家不对那部分征个人所得税。单位给你交纳的部分,直接存放在财政局住房公积金账户,按比例计提利息。但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要支付给国家的贷款利息,这是不减免的。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原理一样,只是把利息给了银行,不会减免你的利息,也不会因为你支付利息就少算你的收入。
注1991年10月30日国家税务局发出《关于国营海洋捕捞渔轮船员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的通知》,对国营海洋捕捞渔轮船员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问题暂作如下规定:
近海渔轮船员
个人收入在征税时扣除出海津贴、集体伙食费,然后按年扣除11个月的超地区计税基数3倍的部分(例如,六类工资区为4400元),其余额按税率表的规定计征。
北美渔业项目的远洋渔轮船员
个人收入在征税时扣除作业津贴的50%%、出海津贴、生活零用费津贴、艰苦地区作业津贴、伙食费津贴。计税公式为:“[每航次收入13个月备航期收入-(地区计税基数×4)×每航次月份13个月备航期-1]×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