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节税

提问时间:2019-09-19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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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09-19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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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节税的问题!我月收入2万,我是每个月开3500合适还是5000合适,剩下的放到年底拿,最合适的是开多少钱

像你收入比较高,肯定花销也是比较大的,如果只领3500的话肯定不够花,还是五千吧!一旦有急需用钱的情况你也好应对,3500是免税的,五千是要缴纳45元的税的。

无论你领3500还是5000你年中的时候的税率都是百分之二十五,还是领五千划算,因为前面你是只缴纳百分之三的税额的,但是后面你要缴纳百分之二十五的税额。

如果你一个月能领八千,这个缴纳的税也相对少很多,因为八千以下是百分之十的税额,如果你放到年终的话是要缴纳百分之二十五的税额的。

希望能帮到你!

劳务报酬4000元怎样节税,请具体说一下

劳务报酬4000元,本应交税费640=(4000-800)*20%%;

要想节税,方法1看是否可以不以劳务报酬做账和发放;

方法2劳务报酬分次领取可节税若对方分次支付,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20%=240(元),2个月共计缴税480元;

但是好像说过一笔劳务报酬分次发放是要合并计算的,所以如果可以把它证明成非同一劳务报酬会更完美些!

纳税筹划中工资收入的节税途径有哪些

工资收入一般要缴纳个税,下面我主要就个税如何筹划,总结了一下,仅供参考。

1、独生子女补贴 有的公司工资项目里包含此项,但是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个税,但所说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财政部门规定数额标准之内的补贴。(根据国税发1994 89号文第二条)

独生子女补贴标准:一般独生子女补贴每月不低于10元,由父母单位各自支付,一方无单位,由另一方单位全额支付,两方都无单位,由父母户籍所在地财政想办法解决。厦门独生子女补贴,双职工的,25元/月,300元/年,一个家庭可领取600元。

2、取暖费 各地情况不一样,但是一般都规定了,限额之内的取暖费暂不征收个税。根据大政发(2005)76号,将住房采暖费单独列项以补贴的形式随职工工资按月发放给职工个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大连最高的标准是局级140平方米,根据公式计算出月补贴金额为 140*28*0.7/12=228.67(2011年 28元/平米)。企业可参考上述补贴标准,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确定各类人员住房面积标准和补贴额。每个职工月补贴不得低于最低补贴金额为60*28*0.7/12=98。

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8]236号)文件规定,当地政府对企业的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有具体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没有具体标准的可参照当地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补贴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取暖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企业职工取得的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或超过3500元最高限额的取暖补贴,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

3、托儿补助费 也属于免征个税的范畴,但是具体的托儿补助费标准应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执行。(根据国税发1994 89号文第二条)。一般企业是要求员工拿着幼儿园收费的凭据发放托儿补助费。

4、防暑降温费 企业如果把防暑降温费作为工资项目的一项,现金发放给员工,一般税务局是要征收个税的,大连就是执行该政策。但是给一线员工购买一些防暑降温的饮料等就可以归属在劳动保护费中的防暑降温用品,公司取得发票,不需要缴纳个税。

5、劳动保护费 劳动保护费是指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发生的支出,企业应该以非现金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因工作需要,从单位取得并实际属于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属于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务中,有的地方税务局规定了企业购买劳动保护用品的限额(如一个年度每人不能多于2套工作服,总价不超过500元),如超出限额,超出部分就需要合并工资缴纳个税。

6、出差发生的相关费用 比如交通费、餐费,企业应注意,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计征个税。要根据董事会决议制定内部标准,如果没有制定标准的,大连是根据大财行(2008)650号标准执行。有的企业在给职工报销交通费、住宿费时要求提供发票,而餐费不要求提供发票,直接按出差天数和标准计算出出差补助,发给职工现金,笔者认为这样存在风险,应该既有标准计算,也有餐费发票,才能给予报销。(差旅费津贴 根据国税发1994 89号文第二条)

7、误餐补助 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合理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税,企业应制定内部标准并要求员工提供餐费发票(误餐补助 根据国税发 1994 89号文第二条)

8、通讯费 如果所在地规定了通讯费免税标准的,标准之内不计征个税,如果未规定,单位发放此项补贴,应计征个税。如大连要求一人一号,需提供真实合法的票据,按通讯费发票的80%%标准可以报销,限额内免个税。(根据 大地税函(2010) 7号)

9、公务用车 大连规定了实行公车改革并符合要求的单位,限额标准是2700元,应该提供真实合法的票据,在2700元以内可以报销并免个税。(根据 大地税函(2010)7号)

关于用车问题,建议还是以公司名义购买办公车,交由公司统一调配使用,即使实际上是给某些高管配车,这样就不涉及个税的问题,这些作为办公的车辆发生的油费、保险费、修理费等是允许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

10、职工午餐费 自办食堂或者统一购买取得发票,不缴纳个税。

需要注意的是,1-2项,可以不提供发票,在工资中发放,适用于大连目前情况,4-10项,如果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不提供发票,则要合并到工资薪金征收个税。其他以现金、实物发放的福利,本单位员工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一般都要缴纳个税,如中秋节发放月饼等。所以公司应该利用工会多策划些活动,如春节联谊会、夏季海边活动、员工生日会等,取得诸如活动场地租用费、活动食品、活动用具用品等发票,这些属于员工集体享受、不可分割的活动,而且以非现金方式发放的福利,在工会的帐里列支费用,不缴纳个税。

11、企业赠送礼品 赠送礼品除了以下3种形式,

——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买十赠一);

——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可以不征个税外,都需要代扣代缴个税,所以企业在业务招待的时候,要避免开具礼品发票,否则可能需要代扣个税。

12、公司给员工租房子 有的公司需要为外地的员工解决住宿问题,从个税角度来说,就不应该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住房补贴,这样住房补贴就要缴纳个税,而以公司的名义给员工租房子,一般的税务局是暂时不征收个税的。

13、季度奖合并到年终奖一次发放

由于税法只允许一年一次以年终奖的形式计算个税,而每季度发放的奖金要合并到发放当月的工资计算个税,而年终奖一次发放比较节税,因此,在公司制度允许和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将季度奖合并到年终奖一次发放。

例子:张先生月薪约7500元,扣除保险和公积金后工资为6000元,奖金总额24000元,年终奖省税885元 

 张先生月薪约7500元,扣除保险和公积金后工资为6000元,公司承诺一年奖金24000元。

  1)季度奖形式: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领取季度奖6000元,最后一个月领取年终奖6000元,而全年只有最后一次季度奖可以用年终奖方式计算税款,其他均要合并当月工资纳税。

  无季度奖当月个税:(6000-3500)×10%%-105=145元,含季度奖当月个税:(6000+6000-3500)×20%%-555=1145元,含年终奖当月个税:145+6000×3%%=145+180=325元

  全年税额:145×8+1145×3+325=4920元

  2)年终奖形式:每月工资6000元(扣除三费一金),年终奖24000元。

  每月工资个税:(6000-3500)×10%%-105=145元,年终奖个税:24000÷12=2000,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24000×10%%-105=2295元

  全年税额:145×12+2295=4035元

年终奖形式税负比季度奖形式全年少纳税885元。

14、外国籍员工的个税

根据国税发(1997)54号,外国籍员工的生活费用(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语言培训费等,提供真实有效的凭据如发票,并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以予以个税的免除。但是以现金发放,就需要合并工资缴纳个税。子女教育费、语言培训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产生的。

此外,要注意外国籍员工个税的起征点是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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