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征税:
(1)使用结转销售收入合理避税
(2)首先通过销售避免税收,然后通过股票购买
税法规定,纳税人为交换生产材料和消费材料,股份投资或债务清算而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类似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为准。实际上,当纳税人使用应税消费品交换商品或投资股份时,通常根据双方约定或评估的价格确定,协商价格通常为平均市场价格。如果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为基础计税,显然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因此,我们不难发现,如果先采用先卖后买的方式(置换和债务清算),就能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3)成立独立的会计销售组织
消费税支付发生在生产区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而不是在流通区域或最终消费环节(金银珠宝除外)。因此,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关联企业中,在零售等特殊情况下,如果应税消费品以较低的价格(但不违反公平交易销售价)卖给其独立的会计销售部门,您可以减少销售,从而减少应付的消费税额。具有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于销售阶段,仅支付增值税而不支付消费税,因此可以减轻集团的总体消费税负担,但增值税负担保持不变。
(4)使用委托加工产品合理避税
当前的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自制产品的适用税率是根据销售收入计算的。工业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和个人委托的产品来代表他们进行处理。税收仅根据企业收取的加工费收入计算。如果工业公司生产相同的产品,则其税负将比自制产品低。一些公司使用各种方法以卖给对方的名义将自制产品尽可能地转换为经常帐户。生产产品时,不会将其视为产品销售,而是会单独向购买者收取材料和加工费。一些公司还以购买者的名义购买材料,因此产品销售不记为正常产品销售收入,也不缴纳消费税。
(5)使用不同税率的合理避税
由于根据不同产品的设计,消费税是不同的税率,因此税率的等级更高。当企业是大型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时,属于其内部工厂的商店和劳务服务公司之间会相互买卖商品,以进行连续加工或销售。通过内部定价,整个合资企业都是合理的。避免税收。也就是说,当采用税率的分支机构将其产品出售给采用低税率的分支机构时,通过设置较低的内部价格,商品原价的一部分会从高税率部门转移到低税率部门。高税率的企业减少了销售收入,减少了应纳税额;适用税率低的企业具有相同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应纳税额,但是由于获得了低成本的原材料,成本降低了,利润增加了。对于内部分支机构之间的“不平等苦”问题,公司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来调整情况,例如将一些支出用于利润更高的公司。
(6)使用不同的完整累进税率(或税额)进行计划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是一项极其复杂的计划任务。在实际计划过程中,纳税人应遵循产品生产方法的稳健性原则和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而不会违反法律。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巧妙地安排其未来的税收事项,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各项计划上寻求突破,以减轻其税收负担,实现最大的税收优惠。
税收筹划理论
(I)国内理论界对税收筹划概念的解释
“税收筹划”的概念在我国尚未结束。“辞典”和“辞海”没有提到这一点。只有1996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中有“计划”一词,因此很难从词典和教科书中找到非常权威或全面的解释。一个概念只能从专家和研究人员的专着中读取。
1,“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选择较少的税收负担,即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预先安排和规划业务,投资,财务管理和其他事项为了充分利用税法规定的所有优惠政策,包括减免税,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 [1]
2,“税收筹划是一门新兴的现代边缘学科,涉及法律,管理和经济学三门学科,以及税法,财务管理和会计等多个学科的知识……。税收筹划是指制定可以使纳税人的税收减至最少的纳税人税收计划,即制定可以使纳税人的税收投资,经营或其他活动减至最少的方法,方法和步骤。[2]。
3.“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化选择,它可以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情况下,对税法进行详尽的比较后,全面计划以尽量减少税费支出和最大化资本收益。金融,运营,组织和交易领域的综合经济行为” [3]。
4.“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之前在纳税人(法人和自然人)上开展的商业活动。为提前安排与税收有关的事项而进行的一系列计划活动,例如投资或投资活动,以实现少付和递延付款的目标。[4]。
5,“税收筹划是根据现行税法并在遵守和遵守税法的前提下,按照“允许”,“不允许”和“不允许”的税收规定进行的法。计划,协调和安排与税收有关的事项,以减轻税收负担并帮助实现公司财务目标。[5]
(2)国外理论界对税收筹划概念的阐述。
1.国际金融和文档局(IBFD)在《国际税收术语表》中对税收计划的解释是:税收计划是指纳税人为实现最低付款额而进行的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安排。征税的目的。[6]
2.印度税务专家NJ Yassaway在“个人投资和税收筹划”中指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对金融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提供的所有收益,包括扣除和免税。享受最大的税收优惠。[7]
3.美国著名法官G. Hand具有法理学的鲜明特征并讨论了税收筹划:法院反复重申,安排活动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负担是不适当的可能。。因此,纳税人有权这样做,不论富人或穷人,没有人应承担比法律规定更多的社会义务。征税是强制性的,不是自愿的。以道德为名要求更多的税收只是形而上的讲道。[税收委员会诉纽曼案,159 F2d 848(CA-2,1947)] [8]
4.当前流行的MBA教材“税收和公司战略”以这种方式描述了有效的税收筹划:有效的税收筹划要求计划者考虑拟议的交易及其对交易各方的影响。也就是说,税收筹划必须考虑所有缔约方;有效的税收筹划要求规划人员在做出投资和融资决策时,不仅要考虑显式税(直接付给税务部门的税),还要考虑无形税(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投资间接以较低的税前收益率形式向非税务部门缴税;有效的税收筹划需要计划者认识到税收只是许多运营成本之一,并且在计划过程中必须考虑所有成本:实施某些拟议的税收筹划计划可能会导致大量的业务重组成本。[9]
上面对税收筹划的描述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税收筹划的性质,但是每个税收筹划都有其自身的重点,不够全面。总结当前流行的观点并结合中国国情,本书将税收筹划的概念表达为:税收筹划是指站在企业战略管理高度的纳税人,并根据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选择使税收的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税收计划。这是一项与税收相关的管理活动,涉及生产,运营,投资和财富管理活动。
(3)税收筹划的特征
根据税收筹划的出现和定义,税收筹划具有以下五个主要特征:
首先,合法性。税收筹划是根据现行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做出的一种选择,并且完全合法。不仅合法,而且在许多情况下,税收筹划的结果也是国家税收政策的理想行为。我们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我们不能通过非法活动减少税收。减税行为至少没有被法律禁止。因此,我们必须熟悉现有的法律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