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统称企业)
该法律不适用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居民企业:(1)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在中国设立的企业; (二)根据外国(地区)法律在中国设有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8〕120号《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范围的通知》规定:在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增值税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它由税务局管理,须缴纳营业税的企业由地方税务局管理企业所得税。因此,是否将企业所得税缴纳给国家税务部门或地方税务部门取决于企业缴纳的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