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按月还是按季度累计,取决于税务机关确定的收取方式。如果按月收取,则应按月累计;如果按季度收取,则应按季度收取。通常情况下,中小企业每季度预付一次,每季度应计一次。如果税务机关未将您的单位列为每月预付款单位,则所得税将按季度计提。
当然需要累积。借款:所得税支出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借入: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税款贷款:月末结转银行存款:借款:当年利润-所得税税款:所得税支出以25%的税率计算,净利润是从总利润中减去所得税后的净利润,即:净利润=总利润-所得税=总利润-总利润* 25%=总利润*(1 -25%)in在损益表中,首先是利润总额,然后列出所得税,它不影响用于税收计算的利润总额。
跨地区运营的建筑公司应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提前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如果您是提前支付增值税且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则可以在以后开具发票后再充值。预缴增值税后,可能不会立即开立增值税发票。
个预付增值税帐户条目: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已付税款)
贷款:银行存款
借款:应交税款-未缴增值税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通过增值税转移)
扩展配置文件:
不同的预付款方式:
小型和微型企业
企业在2008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首先根据2007年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员工人数和总资产确定其是否属于小型获利企业。在“所得税减免”项中填写利润总额和5%的乘积。
同时,为了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雇员人数和总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额和小额利润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第二条规定在小企业和营利性企业的情况下,“雇员”是根据公司全年的平均雇员数计算的,“总资产”是根据企业的平均资产计算的在年初和年底。
2008年底,税务机关将根据2008年的相关指标,核实公司是否符合本年度对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要求。如果确定不符合2008年要求的公司,但已申报为小额微利企业,则需要补缴当年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的5%。结算已解决。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区域营业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2号)。 28)规定去年被认定为微薄盈利企业,其分支机构无需提前缴纳企业所得税。
高科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7号)规定,如果在1月1日之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08年在重新确定新税法的有关规定之前,企业所得税应按25%的税率暂时预缴。
以上企业在新税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过渡性优惠政策中享有其他优惠政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所有先前确定的高科技企业不再得到认可,如果它们在2008年没有预付,如果它们不享受新法律和国务院的过渡性优惠政策,则所有原来的高新技术企业将暂时占25%税率是预付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99号)第3条规定。通过开发已建成的住宅,商品房及其他建筑物,附属物和辅助设施等产品获得的售前收入,应在竣工前预先出售。
根据规定的估计利润率计算季度(或月份)的估计利润,并填写“公司每月(季度)预缴所得税(A类)”(国税函[2008]否)。 。44附件1)在第四行中,“总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