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以外,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税免征所得税,其余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所得税是批准的征收方式,营业外收入必须与主营业务收入相结合才能计算和缴纳所得税。
批准的收款是对企业通常获得的收入的核实,不包括在正常运营范围之外获得的意外收入。企业正常经营以外的收入,如资产转让收入,金融资产投资收入等,应从相应的收入中扣除。将成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后,企业所得税一起计算。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从收入成本中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征收方法。所得税金额按照应税所得率征收方法转换为总收入或总成本,并在报表的相应栏中填写;为实行定额征收方式,应税收入直接计入,企业所得税一起计算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部分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记录为营业外收入。这些部分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其余的营业外收入则根据税法支付。
第7条总收入中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费用和政府资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利投资收益,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企业合格技术转让的收入;
(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