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是在月底(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而汇款是在年末之后的五个月内。
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明确规定了这一点,即企业所得税应按月或按季度预先支付。
企业应在本月或季度结束后的十五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交预缴公司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
企业应在年度结束后的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结清并结清退税款。
企业在提交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时,应按照规定附上财务和会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通常情况下,企业所得税是每年征收一次,每季度预缴一次,并在年底结算。总共宣布了五个季度申报日期: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的年度申报日期为:
1.一般企业:在年底后两个月内进行申报,并在四个月内完成结算和结算。
2.纳税总行总部:清算和支付将在年底后的四个月内完成。
3.具有海外收入的企业应在三个月内完成申报。
4.二级纳税单位应在三个月内结清申报。
5.从事人寿保险业务的从事税收征收的保险公司可延期至年底后的六个月内(二级纳税单位将在五个月内结清并申报,而普通会员公司将在五个月内结清)。四个月)。
6.实施批准的征税的企业也执行清算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