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方法可以合理地节省税收。
避税渠道1:延迟建设期
不管税收如何收取,都必须等到项目完全完成后才有可能产生会计费用。因此,只能预先解决1%或0.5%的问题。一旦项目仍未完成,国家将无法征税,企业也将无法缴税。
想象一下,一个社区,已完成95%,还有5%的未完成工作,这种税可以不交,迟交,从法律上讲,这没有问题。我认为,如果国家由于影响而严格征税,将不可避免地迫使一些公司采取这种消极的方式来避税。
避税渠道2:筹集劳动力
对于股票公司而言,一旦平衡账户发现筹集劳动力可以逃税,很可能会提高工资,特别是对于高管。 。特别是万科,这类似于内部人控制。
当然可以采用传统的避税方法,例如购买大型保险。因此,在这里,我们首先必须祝愿万科等上市房地产公司和私营公司的高管们等待资金的到位。
避税渠道3:密集整修
房地产市场一直以总住房为主,这使得土地增值部分更大。引入土地增值税后,我相信许多房地产公司更愿意增加成本并出售精制房屋,以减少增值部分并避免征税。
换句话说,在未来的装饰市场中,买家的份额将缩小,而面对开发商的市场,协议将增加。
避税渠道4:项目公司
通过项目公司运营的开发人员很聪明,在预付款期间,他们会尽可能地被注销。发达。我相信,这种方式可能会更好地逃避某些税费,我相信项目公司将会越来越多。同时,已经发展起来的项目公司应逐渐增加取消的数量。
由于它的普遍影响和相对较大的影响,为了增加扣除额和增加成本,收回土地扩散税将促使一些企业虚报账目以致少付,甚至没有。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避税渠道5:转售租金
土地增值税对于尚未转让其产权以供自用或出租等用途的企业,无土地增值税,不征税清算中不包括收入,不扣除相应的费用和支出。这表明招商地产等租赁比例较大的公司的影响相对较小。由于同时拥有销售和租赁物业,因此存在内部运营空间,这增加了销售物业的成本。这样的住房企业将有更多的条件来逃避土地增值税。
该协议可能会促使更多公司增加租赁比例并改变该行业的经营产品结构,这将有助于确保该行业的平稳发展。
根据现行法规,房屋租赁有七种主要形式:
(1)租赁:租赁是指租户以租金为代价将房屋租给房东。
(2)预租赁:预租赁是指开发商将与预租户签订预租赁合同,并在尚未完成但已获得预付款的商品房中预收租金销售许可证,然后将房屋交付到约定的日期。前租户使用的租赁关系。
(3)转租: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出租的房屋出租给他人的行为。
(4)委托租赁:委托租赁是指房屋所有人委托他人或中介人租用房屋。
(5)代理人租金:代理人租金是指以代理人的名义(即房屋所有人)出租代理人房屋的代理人。
(6)承租人的转让:租赁的转让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而第三人代替其身份。 。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7)租约交换:租约交换是指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租用的房屋与第三方的租用房屋交换,并执行另一方的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答案发布于2015-10-19,当前有关购买政策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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