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业务(25%)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超过三千万元;
(2)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80人,总资产超过1000万元。
小型公司(10%)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增值税改革”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总结如下。
税前扣除额减少
(1)减少可抵扣营业税
在“收入改革和增加”之前,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完全扣除。“增值税改革”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不能在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增加。这是“增值税改革”对企业所得税最明显,最简单的影响。
(2)可扣除费用减少
在进行“营地改革”之前,企业支付的运费或其他人工成本可以在税前扣除,作为企业成本。“增值税改革”后,企业支付的运费或其他人工成本可以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扣除,含进项税的部分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扣除企业所得税。
固定资产购置税基的变化
“职业改革和增加”还将带来固定资产购买的征税基础的变化。例如,运输行业过去曾以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但现在却以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但是,购买的运输工具,汽油和其他生产工具以及原材料可以从进项税中扣除。
收入确认的变化
在“收入改革和增加”之前,企业以含税价格确认收入。“营改”之后,企业需要以不含税的价格确认收入,该收入要低于“营改”之前的收入。
财务援助资金的税收处理
经过“大本营改革”,该行业的整体税收负担有所减轻,但单个企业的税收负担却有所增加。一些试点地区采用政府补贴向企业提供财政补贴。企业获得财政补贴时,应当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殊用途金融基金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通知》规定的三个标准(财税[2011])。 70号)。符合条件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支出形成的支出以及支出形成的资产的折旧和摊销不能在税前扣除;否则应该是缴纳企业所得税。
可以看出,在“大本营改革”之后,企业应税所得的计算方法发生了变化,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少了,但税后利润也相应减少了。这是由于会计变更引起的。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一些处于临界点(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的企业可以享受对小企业和营利性企业的税收优惠,减税幅度将更加明显。
综上所述,“加大营地改革力度”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企业所得税的变化,但改革的结果将减轻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