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相对于公司所得税。例如,如果您的公司生产杯子,则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为5元。分配给杯子的非生产成本为2元。总费用是7元。,您的会计利润为3元,但税法规定,您的非生产费用只能摊销1元,因此您的会计利润应增加1元,即4元。您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元,如果税率为25%,则应纳税所得额为1元,而不是0.75元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利润(应税收入)征收的税款。因此,应从与企业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成本,费用,税项和亏损中扣除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是,不允许将企业记录的所有成本,费用,税费和亏损扣除,因为这些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应由税务机关确认,也就是说,可以在企业规定的范围和限度内扣除。税收法。否则,不允许扣除所得税前的扣除额。
例如:商务娱乐活动,税法规定年收入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且扣除额不得超过千分之五。一个企业的年收入为1000万元,但其商务娱乐费用为8万元税法规定,税前只能扣除5万元的商务娱乐费,那么,虽然8万至5万元的3万至5万元以上也是企业的成本,但税法不允许扣除税前,也就是说,这费用30,000元必须转入成本。如果企业是有利润的企业,那么3万元就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不知道我是否可以理解?
在计算公司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公司所得税不用作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10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下支出不可扣除: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滞纳金;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
(5)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11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以下固定资产不允许计算折旧扣除额:
(1)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赁的固定资产;
(3)通过融资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仍在使用;
(5)与业务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记录为固定资产的土地的价值;
(7)其他无法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12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的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以下无形资产不能扣除摊销费用: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自主开发支出中扣除无形资产;
(2)建立自己的信誉;
(3)与业务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无法从摊销费用中扣除的其他无形资产。
第13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的下列支出应视为长期递延费用,如果按照规定进行摊销,则应予以扣除:
(1)已完全折旧的固定资产的重建支出;
(2)租赁固定资产的重建支出;
(3)大修固定资产;
(4)应该用作长期递延费用的其他费用。
第14条
在企业进行外国投资期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投资资产的成本。
第15条
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和使用的存货成本,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16条
企业转移资产,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资产的净值。
扩展配置文件:
第26条
企业的以下收入是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27条
企业的以下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
(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
第28条
符合要求的小型且盈利的公司将按20%的减免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29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决定减免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份额的部分。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免征费的,必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30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的以下费用: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产生的研发费用;
(2)为国家鼓励安置残疾人和其他就业者而支付的工资。
第31条
国家需要以关键方式支持和鼓励的从事风险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可以根据投资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扣除应税收入。
第32条
如果由于技术进步和其他原因而需要加速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则可以缩短折旧期限或采用加速折旧。
第33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综合利用资源并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产品的所得可以扣除所得。
第34条
企业在购买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扣除税款。
第35条
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6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紧急事件等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的特别优惠政策并进行报告。他们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自2008年实施这两种税收合并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已经废止和废止, 《新公司所得税法》第8条中的减税非常简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实际与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包括费用,支出,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该规定在2008年引起了许多税收企业纠纷。什么是合理的?与赚取收入有什么关系?这使跨国公司的财务和税务经理感到犹豫。有鉴于此,国家税务总局计划于2014年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Platinum Strategy Consulting于2012年12月召开了该方法的前瞻性会议,以向Linked-F成员推广该方法可能出现的原则。在未来的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措施中可能出现以下原则:1.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