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积蓄应计入当月雇员的工资中,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和支付(作为薪金),并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全额支付
应该是利润总额已扣除工资和福利费用,利润总额(调整后)×所得税率=应交当期所得税
工资和福利费已包含在费用和支出中。
家庭探望通行费属于雇员补偿的范围,应纳入工资中以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根据工资和薪金的性质在税前扣除。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国务院2007年第512号法令),企业可以扣除合理的工资支出。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1] 336号规定,“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家庭旅行费用仅限于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地点及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的住所)每年之间往返运输的费用不超过两次”。
因此,企业应向中国人员报销超出标准的差旅费用,并应将其纳入当月员工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中,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