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57号公告指出,低于30,000的金额用于营业税和增值税免税。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则起征点为20,000。(针对定期定期个体经营户)
月销售额低于30,000的小型微利公司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为不含税的金额。根据国家最新扶持政策,月销售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根据《关于实施小型微企业减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第二条小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应税所得额减少25%,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一百万元但不超过三百万元的部分减至应纳税所得额的50%,并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且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且合计三个条件的企业。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
扩展配置文件:
《广东省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微型和微型企业的一般规定》《关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有关实施小微企业减免税一般优惠政策的有关事项如下:
1.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减免50%,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和建筑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收和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费。
2.如果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已经享受了资源税,城市维护和建筑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依法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3.本通知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