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企业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除无法抵扣的已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外,与所得收入有关的其他实际发生的税费均可在税前扣除。
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具体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在税前扣除:
(1)贷款利息支出。在生产经营期间,从金融机构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扣除100笔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按照不高于同一时期同类金融机构借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如果纳税人从关联方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的50%,则超出的利息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2)工资和薪金支出。
(3)工会资金的2%,员工福利费的14%和员工教育资金的1.5%。
(4)公益和救济捐款。对于纳税人的公益捐赠,可以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
金融和保险业可抵扣1.5%
(5)商务邀请和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