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不可能对未按年结算的所得税申报表进行调整。
我建议您不要先进行税收调整,而要等到第三季度提交后再进行处理。
我不知道您如何抵消去年第一季度多缴的税款以及您使用的方法。如果这样做,我将把去年的额外付款额调整为结算和结算后的今年的利润总额。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前一年支付的费用是多少,都将在今年过去如果调整利润金额,就不会重复支付多付款和少付款。
问题尚不清楚是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还是季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将通过季度和年度申报表进行解释: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月度(季度)月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本)”中,无需填写“营业外收入:
1.第2行“营业收入”:填写根据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营业收入。本行主要列出纳税人的营业收入,不参与计算。
2.第3行“运营成本”:填写根据国家会计法规(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运营成本。本行主要列出纳税人的经营成本,不参与计算。
3.第4行“总利润”:填写根据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总利润。该银行的数据与利润表中列出的总利润一致。
也就是说,在季度收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总利润。
20,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额记作“营业外收入”,不需要在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包括。
2.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每月(每季度)每月预付款申报表(A类)
纳税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
本期间的行项目项目金额累计金额
1 1.根据事实预先付款
2营业收入
3运营成本
4实际利润
5税率(25%)
6应付所得税(第4行×第5行)
7所得税减免
8已付所得税的实际金额
9应付所得税(退款)(第6行第7行第8行)
10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款
11最近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2本月(季度)的应税收入(第11÷12行或第11÷4行)
13税率(25%)
14本月(季度)的应付金额(第12行×第13行)
15 3.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付款
16本月(季度)确定预付所得税金额
17总部纳税人
总部18总部的所得税份额(9行或14行或16行×25%)
19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金额(第9行或第14行或第16行×25%)
20分行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第9行或第14行或第16行×25%)
21分行的分配比例
分配的所得税金额(第20行×第21行)
我谨此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规国家的税收法规。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纳税人公章:
会计主管:
填写日期年月日代理声明的公章:
经理:
人员证书编号:
代理人申报日期: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接受的特殊邮票:
受让人:
接受日期:年月日
“它是否属于一个微薄的企业”
1.如果纳税人在上一个纳税年度的结算和付款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的条件,则在今年进行预付款时选择“是”。”。
2.在今年新成立的企业中,“总资产”和“员工”符合规定条件,选择“是”,如果应计累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的要求,则选择“没有”。
3.如果上一年的总资产和雇员人数符合规定的条件,而应纳税所得额不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条件,则可以预计当年的会计利润将满足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条件。选择“是”并预先付款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中小企业要求,选择“否”。
4.当纳税人在第一季度缴纳所得税时,鉴于前一年的最终结算和付款尚未完成,您可以根据以下情况选择“是”或“否”:预付款是在去年第四季度。
此列是必填项。如果它不满足小型盈利企业的要求,请选择“否”。
第二,“所得税减免的详细表(附录3)”以及填写说明
第2行“ 1.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符合小型和营利性企业要求的纳税人必须报告所得税减免额。包括20%的减税(减税政策)和10%的减税(半税政策)。
享受减税政策的纳税人,本行填写“中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税款申报表(A类,2015年版)”的第9行或第20行5%或20%产品。对于享受减半税收政策的纳税人,本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每月(每季度)每月(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9行或第20行×15%的乘积。同时,在此表格的第3行中填写“半税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A类)高级(季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表”的“是否满足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列中选择“是”的纳税人, 2015版)”除本表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基于税收的减税所得额明细”(附录1)中的“收入减免”或其他减免税政策外,不允许对以下各项免除优惠政策:小型和低利润的公司所得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月度(季度)月度(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2015年版)的报告及其他声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