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残值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低于5%的固定资产净残值率。首先,这部分不应当从所得税中扣除,其次,当固定资产清算时,这部分的回收将通过出售收入来补偿。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第11条第1款:“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允许扣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允许采用直线法计算的固定资产。
企业应从固定资产使用当月的下个月起计提折旧;从固定资产停止使用当月的下个月起停止折旧。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估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估计净残值一经确定,就无法更改。”
因此,一旦确定了估计净残值,就无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