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能不予退还,并且应扣除纳税期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预付企业所得税在税收收集管理系统中标记为“可抵扣和可退还”税。
1.在今年第二季度,如果您今年已积累利润,则应首先弥补上一年结算后的损失;
2.如果补足后仍然还有利润和应缴企业所得税,您可以先扣除上一年支付的超额税款,然后再根据余额支付税款。这可以在税收收集系统和税收统计中实现在不同的地方也可以这样做(但是《企业所得税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
3.如果不允许税务机关扣除今年实现的所得税金额,最标准的方法是:按照企业收入第54条的规定办理退税程序税收法。
由于您的单位已于2008年结算并付款,因此100元的预付税已填入“预付税”栏中,当年的损失不可避免地出现在主表的第40行上。将退还100元人民币的税款。退税程序可以相应处理。
所得税费用科目属于损益科目,期末必须转入当年损益。
通常,不需要预提公司所得税,应在支付以下费用时直接进行:
借款: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仅应计入所得税费用帐户,然后在年末根据结算方式结算并转至当期利润。
如果您一直在亏损,则无需将预付的公司所得税结转为所得税费用,它直接与应纳税企业所得税帐户相关联
应付税款是债务主体,反映了企业与国家(税务局)之间的债务关系。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支付未付的金额,借方余额则表示多付的金额。
在年度结算和付款时,根据利润情况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小于预付税,然后在退货栏中填写并要求退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月或者季度预缴的,应当按照每月或者每季度实际缴纳。利润;根据每月或每季度如果难以预缴实际利润额,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或者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法预缴。
纳入当地主要税收来源的管理时,原则上应根据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以反映数量和负担能力的原则,并尽量减少累计预缴税款与年度预付款之间的差额。实际应纳税额。
有些企业的生产季节可能处于淡季或高峰,或者生产周期较长,各个时期的收入不稳定,并且难以根据实际利润预付款。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每月应税收入,或季度平均预缴所得税。
扩展配置文件:
公司所得税预付款的注意事项:
1.预缴公司所得税时,不仅可以弥补上一年的损失,还可以扣除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流动性的压力。
2.当企业在当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公司在上一年度已满足小型获利企业条件的证明材料。 。如果企业的相关指标不符合当年小型获利企业的要求,但已计算了减免所得税,则必须在年度结算中偿还减免所得税。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收入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将当月或一季度最后一天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以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在年底进行最终结算时,将不重新计算每月或每季度预缴税款,并且仅计算纳税年度中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纳税年度的最后一天。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转换为人民币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