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汇款是为了调整表格而不是调整帐户。如果涉及退税和补税,则应进行以下帐户处理
可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企业所得税退还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含税补充: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国税发[2009] 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销售未开发的开发产品的企业的应税毛利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如果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或计划分开的城市所在的市区或郊区,则不得小于15%。
(2)开发项目位于县及地级市区和郊区时,不得少于10%。
(3)如果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则不少于5%。
(4)如果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险改建房,则不得少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