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是利润乘以25%,然后再乘以40%,即减少后应缴纳的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应纳税额。
应税利润* 15%=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得税减免
前后=实际应交所得税。
是应税金额* 10%。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扩大小微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文件显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少于50万元(含50万元)对于小型低利润公司,其收入减至应税收入的50%,而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20%。
税收审计收取:应税金额=应税收入* 20%
根据目前的规定,可以证明,征收企业没有受到微薄利润企业的照顾。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9号:
8.《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对小规模盈利企业的处理,应适用于有资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核算方法”对其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核算的企业。税务验证”[第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只有在没有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条件之前,才暂时对小型和营利性企业适用适用的税率。
1.公司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33%。同时,还设定了两种优惠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万元(含3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将暂减并按18%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按27%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如果您的公司符合位于西部地区国家鼓励产业中的内资企业,则您可以在2010年前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
3.如果您的公司在2006年获利,那么它当然可以弥补2005年的亏损(此处的亏损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征税后确认的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
4.建议:国家税收政策中有许多针对新成立的初创企业的公司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以查看您的公司是否从事符合条件的行业。如果符合要求,建议您从2006年开始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