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盈利性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公告。执行:
(1)(略)
(二)对于以固定比例征税的微薄利润,如果在前一个纳税年度满足微薄利润的条件,并且当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0,000元(含100,000元)时,今年已预缴所得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如果超过10万元,您将无法享受半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34号:
1.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税所得低于100,000元(含100,000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收入将减少50%。输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误解1:预付费表营业成本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根据填写说明,我们可以看到:公司财务报表(利润表)中的总利润=“总利润”
填写表格:“利润总额”第4行:填写根据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总利润。该银行的数据与利润表中列出的总利润一致。
积极的解决方案:季度所得税申报表A类中的“总利润”与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之间没有检查和检查的关系。表格说明将标记计算公式,即表格内的关系。
误区2:预付款表的运营成本包括期间费用
根据填写说明,我们可以看到: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运营成本=主要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填写以下表格:第3行“运营成本”:填写根据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运营成本。本行主要列出纳税人的经营成本,不参与计算。
积极的解决方案:预付款表的运营成本不包括期间费用
误区三:企业所得税预付款是基于公司财务报表(收益表)中的“利润总额”
实际利润=利润总额+为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非应税收入和减税基础应税收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额)扣除额-弥补上一年的损失
应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是指公司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扣除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和允许扣除的前几年补偿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积极的解决方案:公司所得税的预付款基于实际利润。它不是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预先支付的,也不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预先支付的。
误解四:预缴公司所得税无法弥补上一年的损失
对税务局的回答:企业在支付季度所得税时可以弥补上一年的损失吗? (公司所得税)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季度)月度(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2015年版)及其他报告”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报告说明:第8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根据税务法规,报告在企业所得税之前可以弥补但上一年尚未弥补的损失金额。”
公式:实际利润=总利润+为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非应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税收入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扣除额)减少-弥补上一年的损失
表间关系:实际利润金额(4行+ 5行-6行-7行-8行)
积极的解决方案:预缴公司所得税可以弥补上一年的损失
误区5:预缴公司所得税可以弥补上一年的损失,但不能弥补当年的损失
税务局问答1:第二季度有利润,但累积后仍然是亏损。在线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中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发布日期:2012-07-10发布权限:陕西省地税局)
答案:在在线纳税申报系统中,根据累计数量计算公司所得税(每月),季度预付的纳税申报单(类别A)。累计数量为负,并且季度公司所得税报告应声明为零。
税务局Q2:我第一季度的利润为负,第二季度的利润为负。是否应根据第二季度的利润或第一季度至第二季度的累计利润来缴纳所得税?2014-07-21审批权限: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答案:公司所得税是根据年度汇款和季度预付款计算的。当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累计利润总额为正时,乘以税率即可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为零或负数时,不计算公司所得税。
积极的解决方案:预付公司所得税可以弥补上一年的损失,也可以弥补当年的损失。
误解6:利润微薄的小型公司在预缴公司所得税时无法享受税收优惠第
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扩大中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17号)就所得税而言,您可以享受针对小型和低利润公司的优惠所得税政策,而无需税务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利润微薄的小型企业应在预缴和最终清算时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从业人数和总资产”栏,以完成备案程序,不需要特别备案。在修订2015年企业所得税预付款税申报表之前,小利润公司预先申报时,它们不需要提供有关雇员人数和总资产的信息。
积极的解决方案:利润微薄的公司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享受税收优惠
误区7:微薄的利润公司需要申请公司预缴所得税才能享受税收优惠
税务局的查询: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在季度和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是否需要通过备案程序享受优惠待遇? (发布日期:2015-05-18发布权限: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扩大中小微企业减半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7号) (2015年),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在按季度和按月预缴公司所得税的情况下,您可以享受小型和低利润公司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无需征得税务机关的批准。利润微薄的小型企业应在预缴和最终清算时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从业人数和总资产”栏,以完成备案程序,不需要特别备案。在修订2015年企业所得税预付款税申报表之前,小利润公司预先申报时,它们不需要提供有关雇员人数和总资产的信息。
积极的解决方案:符合特定条件的小型且盈利的公司在每季度和几个月内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和盈利性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无需征得税务机关的批准。
误区8:无法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扣除没有发票的企业所得税预付款第
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6.关于企业提供有效证书的时间问题,企业实际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获得有效的成本费用证明,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暂时核算账面金额;但结算时,应补充成本费用的有效证据。。税务局的问答:公司在季度预付公司所得税时尚未获得购买库存的发票。如何处理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4-01-26发布机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及时取得当年企业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支出。公司预先缴纳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账面金额临时计提;但是,在达成和解后,应补充有关成本和费用的有效证据。
积极的解决方案:由于各种原因,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支出未能及时获得有效的费用和支出证明。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根据账面价值临时计算金额。
误解9:在对高科技企业资格进行负面审查期间,无法按15%的税率预缴所得税第
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审查期间预缴公司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符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发布日期:2011- 01-10有效期:全文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学技术[2008])第1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关于企业法人预付款问题的公告。公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审查结果前的所得税:
高科技企业应在其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交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将按15%的税率临时预缴其当期企业所得税。该公告将于2011年2月1日生效。
积极的解决方案:高科技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重新考试。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有效期内,应按15%的税率预缴其当期企业所得税。
误区十:只要年度公司所得税结算是真实正确的,季度预付款就可以随意
现状:许多公司在实践中都有这种意识:他们相信,只要按年度结算,就可以准确,准确地缴纳所得税。预付款可以是任何预付款。有些公司根据自己的感觉提前付款,而有些公司只是简单地宣布季度付款为零,所有这些都将在最终结算中缴纳税款。
分析:预付所得税,“利润总额”:填写根据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如果公司违反这些规定,则不承认税法。在实践中,税务机关可以依照《税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由在指定的期限内订购付款,从延迟付款的日期开始,则每天将收取五千分之一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