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设备出售节税额

提问时间:2020-03-10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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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10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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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销售旧设备要缴税么?

案件

企业将在经营过程中出售旧设备,但由于缺乏税务会计知识或公司对二手设备的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主观意图,因此无法支付销售款项,从而导致逃税。行为的产生。

宁波市奉化区国家税务局收到一份报告,称一家采石场公司有账外销售收入的非法行为。在进行现场检查和核对帐簿等之后,在核实非法事实的同时,也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收益。该公司在其帐户中出售了一些旧设备,但未能及时缴纳税款,涉嫌逃税。在采访了法人和企业会计之后,我了解到企业的非法行为是纳税人的主观信念,即出售闲置的旧设备涉及少量资金,并且在购买过程中已缴纳了税款。不需要税。因此,尽管在帐户中进行了记录,但声明并未依法进行。最后,奉化区国家税务稽查局决定对这种非法逃税行为追缴增值税。

政策分析

1.财税[2008] 170号第4条。自2009年1月1日起,出售二手固定资产(以下简称二手固定资产)的纳税人,在下列情况下应征收增值税:

(1)自2009年1月1日起购买或自行生产的固定资产销售自用,将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II)未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中的纳税人出售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其使用率为4%增值税减半征收;

(三名)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中包括的纳税人在扩大该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之前出售了购买或自制的二手固定资产根据4%的征税率,将按50%的减免率征收增值税;在扩大该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之后,对已使用或购买的固定资产销售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II。财税[2009] 9号文件规定:

(1)出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的纳税人应遵守以下政策:

1.出售根据《规章》第10条不可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二手固定资产的一般纳税人,应按简单的4%税率征收一半的增值税。

出售已使用的其他固定资产的一般纳税人,必须遵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 (财税[2008] 170号)。

出售其固定资产以外的二手物品的一般纳税人应按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人除外,下同)出售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并将增值税减少2%。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发布 这些细节你需知道

财经记者王小霞/文王艳春/编辑

如何扣除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六项个人所得税特别额外扣除。答案揭晓。

2018年12月22日,中国政府网站发布了《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与重大疾病医疗,住房租金,儿童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有关的四项特殊附加扣除作了重大调整。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发布了《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办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开始享受特殊额外扣除的开始时间,这些标准和程序等也阐明了扣缴义务人(例如纳税人的雇用单位)应如何在扣缴链接中处理纳税人的抵扣。

以上两项措施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如何扣除六种特殊的额外扣除额

在扣除方法上,《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两个月前发布的咨询草案一致。儿童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养老金和继续教育等五种特殊的额外减免仍是固定的。扣除额,严重疾病医疗的特殊补充扣除额仍可根据实际限额扣除。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文文对《财经》记者说,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特别减免额的适用范围已从纳税人扩展到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这更符合现实,因为纳税人病重。它很可能暂时失业,没有收入或收入比以前低,并且很可能无法享受这种扣除。该调整并未进一步将适用范围扩展到纳税人的父母。他认为,这可能是由于财务负担能力和其他考虑因素。

他认为,不能扣除医疗保险目录范围以外的一些重大疾病的自付费用。一方面,它可以避免盲目消费进口高价医疗药品。另一方面,国务院明显扩大了医疗保险目录的范围。人民币增加到8万元后,整体变化的医疗附加扣除可以使纳税人享有更多的优惠。

临时措施中指定的特殊额外扣除的具体扣除规则如下表所示:

注:此表由《财经》杂志的记者根据《暂行办法》整理而成;粗体部分是在上一草案中添加或修改的内容,以供注释,新内容带有徽标。

值得注意的是,某些特殊的额外扣除额允许配偶选择扣除额。以家庭为单位,如果配偶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则扣除较高税率的一方,家庭可以享受更多税收优惠。如何申报特殊的额外扣除额

为了使《暂行办法》更具可操作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运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特殊享受特殊减免,信息提交和保留的具体开始时间和处理时间。信息以供将来参考,信息报告方法等

享受《操作办法》规定的特殊附加扣除项目的计算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如下:

对儿童教育的特殊额外扣除。学前教育的时间是从孩子3岁开始的一个月到小学上学的一个月。

出口的旧设备能退税吗?

经常有业务咨询,可以退还出口的旧设备吗?让我们通过以下情况分析在不同情况下出口旧设备的退税情况。

情况1:在不扣除进项税的情况下获取进项增值税发票

基本情况

康达是一家外资独资公司。它的主要业务是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大部分产品在欧洲和美国销售。公司出口的产品适用免税政策。

案例分析

在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中,第7条第3款:

由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设备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在2009年1月1日之后购买但根据相关规定不需抵扣进项税额的设备,非增值税纳税人如果购置的设备以及在税前未从营业税中扣除的使用过的设备,以及试点地区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设备,则免征增值税。退税方法。

《财税[2012] 39》第4条第6款规定:

的出口进项税尚未计算并从二手设备的增值税退还(免税)中扣除。税基由以下公式确定:

退(免)税的计算基础=特殊增值税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特殊进口增值税支付书中指明的增值税额×二手设备的固定资产净值÷原始二手设备的价值值({}}二手固定资产净值=二手设备的原始价值-二手设备的累计折旧

本通知中使用的设备是指出口企业已按照财务会计系统对折旧进行了折旧的固定资产。

根据该规定,公司于2008年8月购买了该公司出口的设备,并已获得一张特殊的增值税发票,但未扣除。根据该文件,这种旧设备的出口可免税。

计算退税(免税)({}} 1,计算

(1)计算二手设备的折旧

案例2: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扣除进项税

基本情况

案例分析

在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和财税[2012] 39号文件的公告中,对于企业购买设备以获得特殊价值后如何处理出口没有明确规定-加上增值税发票并扣除进项税。

在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扣除进项税后如何处理设备的购买?我们讨论两种类型的企业:制造企业和外贸企业。

1.生产企业:

财税[2012] 39条第2款(1)规定:减税和退税措施。制造商出口自产商品和认定为自产商品(认定的自产商品的具体范围见附件4),并向外部人员和上市的非生产商品提供加工,维修和修理劳务(具体范围) ,请参阅附件5)。,则免征增值税,并从应付的增值税额中扣除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包括适用于立即退税,先征再退的增值税政策所适用的增值税),以及未减少的部分已退还。

财税[2012] 39号附件4被视为自产商品的特定范围。第九条:购买用于生产自产商品的设备和原材料(不包括农产品)。换句话说,生产企业出售用于生产自产产品的外包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被视为自产产品,适用免税和退税方法。

2.外贸企业:

出口二手设备的外国设备相对较少。笔者认为,如果外贸企业出口使用过的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税票,并已抵扣再出口,则可采取以下措施:先将抵扣后的进项税额转入,再申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24号第7号第3条规定了处理:

由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设备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在2009年1月1日之后购买但根据相关规定不需抵扣进项税额的设备,非增值税纳税人如果购置的设备以及在税前未从营业税中扣除的使用过的设备,以及试点地区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设备,则免征增值税。退税方法。

年终奖多发1元,扣税多扣2000多!这些最新个税“节点”你得小心

指南:年终奖金优惠政策提供了一个三年过渡期,给了纳税人一定程度的独立计划空间。但是,纳税人必须正确计算其帐目,不要错误地选择税收计算方法,这会增加个人税收负担。

记者丨北京的周小周报道({}}编辑丨张兴

《中国基金新闻》的部分数据图

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处长叶琳娜在网上回答了网民的问题,并表示:

获得年度一次性奖金的居民可以选择自己的税收计算方法。纳税人必须自行判断是否将年度一次性奖金纳入综合所得税计算中。在发放奖金时,扣缴义务人也要注意,这样纳税人才能享受减税奖金。

简而言之,年终奖可以合并为综合所得税,也可以采用单独的税收政策,纳税人可以选择。({}}图/图蠕虫

的扣除额增加,单独征税的“优势”减少

2019年1月1日,中国的新税法正式实施。工资,薪水,稿酬和特许权费每年合并计算并征税。

某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税务经理告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在我告诉我的客户之前,新税收政策可能没有针对年终奖的优惠政策。年终奖的优惠政策是处理原始的月度税,与原先的月度税不符。工资分配,产生奖金。付款的每月税负或工资的多付急剧增加。根据新的税法,对收入进行年度征税,可以避免税收负担的​​每月波动。 ”

2018年12月27日晚上,财政部发布了一份文件,解释了修订后的税法的政策趋同问题,并阐明年终奖等优惠政策将继续实施三年。

具体来说,对于居民个人而言,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一年期奖金,则不计入年度综合收益。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内获得的金额。每月综合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并分别计算税额。

这样可以防止某些纳税人在将一年奖金合并入综合收入后提高适用税率。但是,这种“优惠政策”可能并不适合所有人。

叶利纳说,全年一次性红利政策的优势在于,该税是单独计算的,而不是与当前的综合收入结合起来计算税,从而“分割”了收入并减少了税率。但是,对于全年综合收入较低的低收入者,享受一年期奖金政策可能会增加税收负担。

例如,某人每月收入3,000元,年底时的年终奖金为20,000元。年收入不足6万元。他不享受一年期奖金政策。对收入征税,并且全年无需纳税。如果他们享受当年的一次性奖金政策,就需要缴纳600元的个人所得税,这会增加税收负担。

税务经理说:

“原因是,在新税制下,税收是每年收取的,且扣除额更高。无论年终奖金激励措施是否有效,您都需要自己计算。”

年终奖的“优势”不如以前,这与扣除额的增加有关。在新税制下,除现有的“三险一金”扣除项目外,起点将从原来的42,000元/年提高到60,000元/年,以及儿童教育,继续教育,重病医疗照料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特别扣除房租,养老金等额外扣除额,扣除上述各项后,对年度综合收益征税,年终奖不扣减,所有年终奖收入直接征税。({}}图/图蠕虫

避免税收负担急剧增加

上述税务经理指出,税收计算中的“二选一选”政策实际上并不是什么新事物,因为年终奖励政策原本为纳税人提供了选择的机会,并且可以指定一年的纳税期限。收入作为“年终奖”“纳税人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年终奖政策允许对年收入进行“特殊待遇”,从而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税务经理直言不讳地说:

“这项政策的延续可能主要是为了确保2018年颁发的年终奖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在改为全面年度税后,税收筹划的作用有所下降。税务局强调了这一点人们主要担心的是,纳税人的政策执行不当,导致税收负担增加。 ”

除了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之外,如果将年终奖仅停留在重要节点上,他们还需要避免税收负担增加的可能性。

叶利纳说,如果单独应用一年期一次性奖金政策,则当税率改变时,可能会出现税收负担突然增加的“关键点”。

这些关键点恰好是综合所得税率表中不同税率的划界收入,包括36,000元,14.4万元,30万元,42万元,66万元和960,000元。

年终奖励税率的“关键点”列表(以黑色标记):

年终奖从100,000到400,000不等,有两个“税收起征点”。

对于超过40万的年终奖,有3个“税收起征点”。

产生这种“麻烦”的原因是,适用于年终奖的税率是对应于年终奖的税率等级除以对应于12的收入,但是税额计算依据是仍然是“所有年度终奖”这导致了税率变动带来的收入税收负担急剧增加,即税收负担不连续的现象。由于税收负担急剧增加,手头的收入将大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