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企业所得税分包金额抵扣-预缴企业所得税分包合同

提问时间:2020-04-30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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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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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筑合同分包方外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总包方是否还需要预缴?

根据国税函[2010] 156号的规定,由建设企业总行直接管理的跨区域项目部,将总公司所得税按总建设部的0.2%预分配给项目所在地。实际营业收入,并由项目部门预付给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根据您所解释的情况,您公司的实际营业收入仅为200万。尽管合同是1000万,但其中800万是分包的,这意味着800万不是您公司的合同。。企业所得税的预付基数为200万。

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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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金额占总包合同的90% 预缴税款可以扣除吗

1.纳税人为单位企业的情况:(1)注册项目营业税(占收入的3%)城市维护建设税(占营业税的7%)教育费(占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费(根据营业税税额2%)印花税(合同额0.03%)(2)未注册项目营业税(收入额3%)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额7%)教育附加费(营业额3%) )地方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额的2%计)个人所得税(收入额的1%)印花税(合同额的0.03%)2.如果纳税人为独资,个体合伙,个体承包商或个体建筑单位:营业税(收入金额的3%)建筑税(营业税的7%)教育附加费(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费(营业税的2%)个人所得税(收入的1.5%)印花税(合同金额的0.03%)

分包和开票后,总合同将与分包发票一起扣除。

计算企业所得税 分包款能扣除吗

如果简单的税法适用于试点纳税人的建筑以提供建筑服务,则允许差额扣除分包合同付款,即扣除分包合同付款后所有获得的价格和标价外支出的余额是销售。

简而言之,总承包商向发行人开具的发票是总承包商的收据。分包商向总承包商开具的发票是分包商的收入。所得税是根据报告的利润计算的。税收征收企业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5%。

扩展配置文件:

税前扣除:

自2008年实施两种税源合并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发行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已经废止并废止,新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的税前扣除但这非常简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实际与获得的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亏损和其他费用。”

该规定在2008年引起了很多税务企业的争议。什么是合理的?与赚取收入有什么关系?这使跨国公司的财务和税务经理直指人们感到犹豫。有鉴于此,国家税务总局计划于2014年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抵扣吗?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每年计算,每月或每季度预缴”的税款计算系统。在年底,纳税人支付少缴的所得税,应在次年支付;预付的所得税将在明年支付;如果付款后仍有余额,或者损失发生在下一年,应及时退还。

因此,前一年的预缴所得税可以在今年扣除。

此外,根据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当企业每月或每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弥补未补偿的应纳税所得额损失无需等待年终最终结算再次化妆。

如果所涉及的企业已按月或按季度预缴了所得税,并且已弥补了前一年未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损失,则该情况将不会出现。

关于补充问题。

上一年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抵减当年应缴纳的税款减去当年应缴纳的超额税款后的当年应交纳的实际税款。前一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清算缴纳管理办法》的规定(国税发〔2005〕200号):纳税年度少于全年应付税款到期的,应当在清算期内清偿;如果预付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办理退税或于次年还清应纳税款。已付所得税。

有关退货仓库的具体程序和结算程序,请咨询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