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就合伙企业而言,没有单独的税收优惠政策。只有实现利润的公司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投资者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与一般企业的营业税相同,但个人所得税差异很大。
根据财税[2000] 91号的规定,被批准征税的企业不再享受40%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税字[1994]02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 30号)和其他有关规定,从事种植和育种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养殖业和渔业(以下简称“四大产业”),其投资者获得的“四大产业”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合伙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按照协议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以合伙经营和共同工作的两个以上公民。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应当对出资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加盟,退出,合伙终止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投资的财产,应当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第三十三条个人合伙可以依法进行品牌,许可和注册,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业务。第三十四条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权执行和监督。合作伙伴可以选举负责人。所有合伙人对负责合伙人和其他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按照各自的财产进行清算。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合伙人应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合伙债务超过其应承担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