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积蓄应计入当月雇员的工资中,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和支付(作为薪金),并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全额支付
不可以,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产生的合理工资和薪金支出都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国务院令第512号),可以扣除企业产生的合理工资支出。前款所称工资,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支付给在企业工作或受雇的职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结束加薪金,加班费以及与雇员任职或工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关于企业工资及薪金及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公告》第一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包括公司的员工工资工资制度和与工资,薪金固定在一起的福利补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扣除工资和职工薪酬的通知》(国税函发〔2009〕1号)的规定执行。 3号)所产生的工资和薪金,应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福利补贴,按照国税函[2009] 3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视为职工福利费,并按规定计算税前扣除限额。
员工个人所得税不能抵销公司税。公司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并从个人的应付工资中扣除。支付的税款不能再次从公司的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10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费用: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将获得直刀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滞纳金;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
(5)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一个
扩展配置文件:
第5条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扣除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和允许弥补上一年亏损的余额后,为应税收入。一个
(1)商品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的收入;
(3)财产转让所得;
(4)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