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云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30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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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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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税收优惠

财税[2009] 69号文件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规模营利性企业,应适用于具有应纳税所得额核算条件的企业。与《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没有具备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前提下,不对小型,营利性企业适用适用税率。

2019新的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根据财税[2019] 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第二条规定:对于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应按减少量应为25%应纳税所得额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税率20%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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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的企业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一两个可以确定:

1.小型获利企业无法享受折扣;

2.可以享受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其次,对于其他好处有两种看法:

1.正方形:国税发[2000] 38号文第16条规定:“纳税人采用经批准的征收方式,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各种优惠政策”。国税发[2008] 30号第17条废除了该规定。从这个角度来看,实施批准的征收方式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各种优惠政策。

2.相反的观点:已经批准了税收征收的纳税人通常是非标准帐户,无法准确地衡量收入,成本和支出。无法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的企业,如何确定是否应享有有什么折扣?因此,从立法精神上讲,不可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各种优惠政策。

云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1)营业税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小微企业暂时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 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从当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月中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暂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纳税人月中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企业单位暂时免征营业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时取消某些小型和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3年第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进一步明确:

(1)财税[2013] 52号,“月销售额不超过20,000元”和“月销售额不超过20,000元”是指月销售额或销售额不超过20,000元(其中包括20,000元,下同)。每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当计算并足额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2)纳税期限为四分之一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其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元(包括人民币60,000元,下同)或非企业单位可以按照财税[2013] 52号的规定暂时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3)如果小型增值税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同时从事商业应税项目,则应将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商业应税项目的营业额分开核算,每月销售额不超过20,000元(季度税为60,000元)的企业,暂免征增值税;每月销售额低于20,000元(季度税为60,000元)的企业,暂免征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合格的小型盈利企业应按20%的减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关于小型和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十万元(含十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3.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关于扩大小规模和盈利企业半收入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公告》和盈利的企业符合小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核准收缴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小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营业税

享有暂时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人,可以直接在相关申报表的免税收入栏中填写,而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批准。

(2)企业所得税

关于扩大小型和盈利性企业以将企业所得税征收减半的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有关问题的公告>实施意见“上海国税办发〔2014〕16号规定:

(1)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款和年度结算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微利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并批准,但提交后在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中,公司的雇员和总资产应报告给税务机关备案。

(2)在上一个纳税年度中,满足小型获利企业条件的审计收集企业:

如果上一年的应税收入少于人民币100,000元(包括人民币100,000元),则该月实际累积的利润为“企业所得税每月(每季)预付款纳税申报单(A类)”不足10万元(含10万元)的,减按应税所得的50%,预缴企业所得税,按照20%的税率计算;当前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付税申报表“表(A类)”如果累计实际利润超过10万元且不足30万元(包括30万元),则按20%的税率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

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且不足30万元(含30万元),且本月(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单累计额(A类)实际利润少于三十万元(含三十万元)的,按20%的税率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

(3)在上一个纳税年度,符合获利小企业优惠条件的经批准的税收收集企业应选择享受税收优惠的相关信息表中的获利小企业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预缴税申报时的缴费申报界面:

上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少于100,000元(包括100,000元),而当前的“企业所得税每月(每季)预缴税款(B类)”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较低。十万元(含十万元)的,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五十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按百分之二十的税率计算;当前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付税表(B类)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且不足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以按20%的税率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

上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且不足30万元(含30万元),且当前“企业所得税每月(每季)预缴税款(B类)”的累计金额”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0万元(含30万元)的,按20%的税率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

(4)预计今年符合小企业和小企业优惠条件的新成立企业应选择预付款申报界面的相关信息表中的小企业和小企业优惠政策。公司所得税预缴税申报单。如果“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税款(A类)”的累计实际利润少于人民币100,000元(含人民币100,000元),应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减免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