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为该项目而产生的招待费可以计入该项目的建设递延费用科目,该科目在建设完成后结转到固定资产科目,并分期折旧,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第五,关于准备期间的商务娱乐和其他费用的税前扣除
在企业筹建期间,与筹建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建费,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广告费用和业务产生宣传费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按实际发生额和税前扣除额计入企业准备费。
您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商务娱乐活动的税前扣除限额是按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一中的较低者计算的。因此,在准备期间发生的商务娱乐开支,不得在税前扣除。对于准备期间的营业收入费,其年度所得税缴纳调整规定如下:税法规定,准备期间发生的支出,在开始生产经营之年计入当期损益。 ,并且基于开始生产年份的收入的60%和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一第五,计算越低,将进行更多的税收调整。
1.没有销售-也就是说,没有营业,没有营业,只有审计报告,没有税收审查报告,所以您说的没有问题。
其次,如果需要进行税务审查,则应按以下方式计算招待费:与企业产生的与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关的商务招待费用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5‰。以较低者为准。
3.为什么所有的招待费和娱乐费都归入“行政费用-招待费”来收取却如此麻烦呢?
第四,“新业务,没有销售---”,无论您的业务是否处于筹备阶段,如果在建,除正在建设中的固定资产项目外,所有费用都应作为“长期推迟“费用”在开立后的第一个月入账并转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