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估计,如果没有购买的存货票,没有支付增值税,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没有利润或利润为负,就不需要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由于各种原因,2015年实际发生的实际成本费用有效的支出凭证可以根据预缴季度所得税的账面金额临时计算。但是在解决结算时,应提供此版本成本和费用的有效凭证。如果在2015年度结算期(2016年5月31日)内未获得有效证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此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发票退回后,将被冲回临时估计并以实际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