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获得财产转让和其他收入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关于企业以不同形式取得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公告如下:
1.资产转让(包括各种类型的资产,权益,债务等)的收入,债务重组的收入,捐赠的收入以及未付的应收款等,无论以货币还是非现金形式反映-货币形式除另有规定外,企业所得税应在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中计算并缴纳。
1.涉及房地产债务的个人:营业税和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偿还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71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可以用住房偿还有关债务,无论是两方(还是多方)该决定是由法院作出的。房子的所有权已转让,原始所有者也获得了经济利益(债务减少)。因此,为了让单位或个人使用住房或其他房地产来抵消相关债务,营业税应按照“不动产销售”税项征收。
根据上述规定,使用财产还清债务的个人获得了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必须为已付财产转让支付营业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2号)第一条规定,个人购买房产的价格低于对外销售超过5年,将征收全部营业税;个人购置非普通住房5年以上(含5年)对外销售,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包括5年)销往国外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 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出售或者转让其购买的房地产或者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所有收入的权利扣除购买或转让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的原始价格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通过债务出售或转让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其总收入减去债务清算时的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将用作营业额。
根据上述规定,通过住房偿还债务并符合上述规定的个人可以缴纳营业税差额。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包括5年)的人免征营业税。
因此,个人还需要支付额外的税款,例如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条规定,该条例第2条提及的收入包括房地产转让的全部价格和相关的经济利益。
结果,使用住房偿还债务的个人属于房地产转让并获得了经济利益。个人应按照住房债务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释和规定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让文件的税收范围为:由政府管理机构注册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产生的文件,以及公司股权转移产生的文件。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通过住房偿还债务,与您公司的债务清算协议涉及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本协议的双方均应按照“财产转让文件”的规定,以十分之五的税率进行贴花。
《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以下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和薪金;
第二,来自个体工商户生产和经营的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
五,手稿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税收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从个人债务重组中获得的收入不属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根据问题,如果财产的价值是公允的,则重组所得的200万元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财产的所得。个人的船只和其他财产。
因此,如果个人将房屋用作债务,则房地产转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收债资产,印花税,契税
贵公司与个人之间签署的债务清算协议应按照“财产转让文件”的十分之五的税率进行贴花。房地产转让后取得的房地产证,土地使用证,按照“权利和许可证照片”贴花,每张五元。
《契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人,并应按照这些规定缴纳契税。规定。
因此,您的公司是产权的持有者,应缴纳契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57号)第4条规定:除贷款要求外的企业应遵守在其中一种情况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不可收回的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扣除: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组计划后,该债务无法追回;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与个人已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由此产生的200万元损失(注:物业价格公允)可以作为税前的坏账损失予以抵扣。
《企业资产所得税的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第3条规定,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资产损失。对企业的实际处置和转移如果企业没有实际处置或者转让上述资产,但已经发生上述资产形成过程中的合理损失(以下称为实际资产损失),以及已经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称为法定资产损失)。符合通知书和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4条规定,企业的实际资产损失应从实际发生的会计年度损失中扣除;对于法定资产损失,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证明该资产已经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要求且已计入损失处理的年度报告扣除额。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的债务重组损失为实际资产损失,应从实际发生并已在会计处理中的年度报告中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第22条规定,应根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应收企业坏账损失和预付款项:
(1)有关事项的合同,协议或指示;
(6)如果是债务重组,则应有一份债务重组协议,并说明债务人重组收益的税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的第9条,债务重组损失是通过特殊报告方法申报和扣除的损失。您的公司应将合同,债务重组协议和债务人的重组所得税支付信息提交给税务机关。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表1(1),即“收入明细”的第23行中的“债务重组收入”,填写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债务人)确认的债务。 。12债务重组重组收益。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获得的债务人的让步被包括在会计利润中作为债务重组收入,它也是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和税务处理是一致的。但是,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实施上市公司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的答案》 [2009年第2号](财会函[2009] 60号),规定了上市公司单方面的利润。利益传递活动,例如债务减免它应包括在所有者权益中,这与新的会计准则不同。本文分析了非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收入核算和税收处理。
会计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导致债务人在原始条件下无法偿还债务的财务困难(例如资金周转困难,运营困难或其他原因)。达成协议或法院裁定让步。债权人作出让步,即同意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以低于债务重组账面价值的金额或价值偿还债务。
实际上,债务重组是一种典型的非货币资产交换行为,在公允价值模型下,按照非货币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则进行损益处理。
1.用资产还清债务。
主要包括两种形式:用现金偿还债务和用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
要以现金偿还债务,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重组收入)。
借款:应付帐款-冠捷公司200
贷款:银行存款130
贷款: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冠捷公司)70
在“收入明细”的第23行中填写“债务重组的营业外收入” 700,000元。
为了还清非现金资产的债务,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重组收入)。转移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处置收益,而非重组收益)。
对于存货中的非现金资产,将其视为销售,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以公允价值确认收益。相应的费用结转;对于资产和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示例:金平公司欠金川公司钢材300万元。2008年,锦屏财务困难,短期内难以支付上述款项。经过谈判,锦屏公司用其产品坯料偿还了债务。这部分坯料的实际成本为180万元,市场价格为220万元(不含税)。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锦屏公司的相关账户处理如下:
借款:应付帐款-金川公司3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220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37.4
贷款:债务重组产生的营业外收入42.6
还结转库存成本:
借用:主要业务成本180
信用额:股票商品180
用库存偿还的债务应视为销售。企业所得税年度主要纳税申报表的第一行和第二行分别填写收入220万元和费用180万元。在“收入明细表”的第23行中填写了42.6万元的“重组收益”。
示例:2006年,一家房地产公司向银行B借款100万元人民币,年利率为10%,期限为两年。2008年,该笔贷款到期,A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经过协商,归还了公司A的房屋。该房屋的原价为100万元,折旧价值为88万元,估计价值为105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物业公司的帐户处理如下:
借款:固定资产清算88
借款:累计折旧12
贷款:固定资产房屋100
借款:长期贷款-银行B 100
借款:应付利息20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88
贷款: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营业外收入-净收入17
贷款: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银行B)15
在“收入明细”第23行的“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行中填写15万元,在“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入”行中填入19。
如果非现金资产是长期股权投资,则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2.将债务转化为资本。
要将债务转换为资本,债务人应确认债权人已放弃作为股份资本(或实收资本)的股份的总面值,以及股份的公允价值与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差额。股本(或实收资本)它是资本准备金(在权益级别处理,不涉及公司损益)。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总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重组损益)。
范例:曙光房地产开发公司2005年欠实达水泥厂8000万元,但尚未归还。曙光房地产公司的资金周转困难。为确保实达水泥厂建材产品的继续使用,2008年,苏光公司与实达公司达成协议,以3000股曙光公司股票按面值1元的价格清偿债务,当年发行3000股股票。转入市场价为7500万元。曙光公司的相关账户处理如下:
借款:应付帐款-曙光8000
贷款:实收资本3000
贷款:累积资本4500
贷款: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实达水泥)500
在“收入明细”的第23行中填写“债务重组产生的500万元营业外收入”。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例如减少债务本金和减少债务利息。
债务人应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价值,以及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重组后应计入当期损益(重组损益)。
债务人应区分债务重组收益和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仅当使用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时,债务人才会参与非现金资产的处置,并且会有非现金资产处置的损益。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等非现金资产不是非货币资产。对于债转股(债转股),债务人将债权人已放弃的股份的总面值确认为股本(或实收资本),以及总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股本,并确认股本(或实收资本)。它是资本公积,不涉及资产处置,当然也没有资产处置收入。在会计和所得税申报中,有必要区分债务重组收入和资产处置收入。债务重组收入在本附表第23行的“债务重组收入”中填写;根据这套退货表格的设计精神(资产清算除外),资产处置收入应在此表的第20行“非货币”中填写“性资产交易所得”;资产处置损失在附表2“成本和费用明细表”的相关行中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