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取决于您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
通常,处理是分别声明,
也就是说,您仅申报分别扣缴并支付的工程单位的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38条(即关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的工程运营和劳动服务应缴纳的所得税的第38条,税务机关可以指定项目价格或劳务的支付方服务费可以指定扣留剂,包括:
(1)预计项目运营期或提供劳务的时间少于一个纳税年度,并且有证据表明未履行纳税义务;
(2)没有通过税务登记或零小时税务登记,并且没有委托中国的代理人履行税务义务;
(3)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或预付款申报表。
向海外分支机构支付技术服务费,并且不预扣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的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种,仅针对我国。
预扣税是根据税法规定对具有预扣税和预扣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一种纳税方法,用于从纳税人的所得中预扣应纳税额并向税务机关付款。包括:(一)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为纳税人办理存,贷款业务合计的单位。目前,唯一的合法收入预扣是个人所得税,收入是纳税人,支付单位或个人是预扣代理。一般理解是指单位赚取的工资。其他则根据税务部门的实际需要,代扣代缴和扣缴零星且难以控制的税收来源,例如农村个人税,集市,私人房屋租金等。代扣代缴一般由税务部门事先确认,代收代收款必须在签订代收款协议后才能实施。公司支付的私人劳务费不在预扣范围之内,因为它还涉及营业税的征收,因此个人应申请开具劳动发票,并使用个人身份证和公司付款证明(含税)缴纳税款。盖章)到税务局(8%),公司以另一方的发票付款,并在税前付款。无法在税前支付发票。提供劳务应税,并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申请发票的个人必须根据所缴纳的营业税按劳务收入,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缴纳5%营业税(各地法规不同,但两项的总和通常约为0.5% ),另加2%的个人所得税各地(不同地方法规不同)。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若干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111号
III。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内幕”)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广播”)的建筑,文化和体育服务(以下简称“内幕”)的单位或个人暂时免征营业税。海外”)。
在扣除公司所得税金额时,应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开具的当年的有关纳税凭证。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免征营业税仅限于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产业。所得税不能免税。
是。
代扣代缴单位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预扣和预扣暂行办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扣缴税款收据。,薪金,利息,股息,股息等,由于纳税人众多,在征得税务机关同意的情况下,一张一张一张的预扣税款收据不方便发行,但应由纳税人以某种形式通知。代扣代缴代理人应当设置代扣代缴税簿,以正确反映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书》等有关资料。根据上述措施,扣缴义务人必须设立专门的会计科目来代扣代扣个人所得税。
支付工资和薪金的单位(包括资金,年终加薪,劳动红利,津贴,补贴等)应通过“其他预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科目预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应付税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主题)
与应付雇员和应付薪金同时提取应付和预扣的个人所得税,并借记“应付雇员”帐户和“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的贷方
当税款实际支付到仓库时,它记入“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并记入“银行存款”帐户。
支付签约业务,租金业务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采用“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应交税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主题。在支付上述收入时,根据税法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并根据每个人的姓名,所支付的金额和代扣代缴税额在代扣代缴税账簿中注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关于付款,然后在付款时通知每个付款人预扣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并填写预扣报告表格。然后输入“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进行输入
借款:财务费用等。
贷款: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银行储蓄
向仓库支付税款时,将从“其他应收款预扣个人所得税”帐户中扣除。
III。单位或其他单位为纳税人缴纳税款时的核算
由单位或其他人支付的税款是指收入者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获得净收入。还可以理解,单位或其他人最初支付给个人的金额为净收入加税款,并且现在,税款尚未支付,单位将支付它。这样做在一定意义上将不可避免地减轻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他们的税收意识不会增加,但会增加付款人的负担。对于付款人应支付哪些项目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税收法规已经认识到单位或其他人为纳税人缴纳(租赁)税款的惯例,而缴纳多少则是付款单位与纳税人之间的协议或合同的关系。因此,会计核算应遵循“哪些项目负责纳税人的纯收入,哪些项目负责纳税”的原则,并进行会计核算。
示例:1999年,一家生产企业获得税后工资,每月工资收入为7675元,而在位企业则代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应交税金为:应税收入=(不含税收入扣除标准-快速扣除)/(1-税率)=(7675-375)/(1-20%)= 8125(元)
应付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8125×20%-375 = 1250(元)
会计:
①支付工资时
借款: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7675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7675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7675
贷款:库存现金7675
②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款: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1250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1250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1250
贷款:其他应付款代表1250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款:其他应付款代表1250缴纳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1250
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为什么在会计过程中需要通过“应付雇员补偿金”帐户过帐?它可以主要反映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的规模,也可以作为调整企业所得税时的调整依据。在上面的例子中。企业还可以将工资标准提高到8925元,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目前,会计处理为:
借款: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8925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8925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8925
贷款:7675股票现金
借款:其他应付款(未预扣)个人所得税1250
比较两个会计条目,结果是一致的。
因此,代扣代缴人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与付款单位的代扣代缴税之间的区别在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是“含税”还是“不含税”。“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应纳税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科目,但单位或其他纳税人增加了原支出项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