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是按月进行的,每月申报期为15天,如果是法定假日,可以推迟。
企业所得税通常按季度报告,报告期也为15天。但是,如果您的单位是经批准收取所得税的企业,则必须按月申报。
增值税=销售收入(不含税*税率)
免税销售=含税销售收入/ 1 +税率
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税率
所得税是通过审计收集的,并且收集是经过批准的-批准的收集是给定的收入率,如果您的收入是7%,则您的应税收入是免税收入* 7%含税收入* 7%=应税收入不超过30,000。应付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 18%
如果当年的累计免税收入* 7%=应纳税所得额达到30,000,则应纳税所得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已支付的27%
如果当年的累计免税收入* 7%=应纳税所得额达到100,000,则应纳税所得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已付33%
通常是这种情况。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性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上有明确规定,日期为
第十三条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在成立当年不得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规定,您应该在今年第一季度开始提交分配表。
2.有3个具体的计算参数,分支机构的总资产\总工资\总收入。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应根据上一年度(上一年度至一月至六月,上一年度从七月至一年度至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员工工资和总资产的三个因素计算每个分支机构。十二月)机构应分担所得税的比例。这三个因子的权重分别为0.35、0.35和0.30。计算公式如下:
分支机构的分配比率= 0.35×(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的总和)+ 0.35×(分支机构的总工资/分支机构的工资的总和) )+ 0.30×(分支机构的总资产/每个分支机构的总资产)
也就是说,您需要提供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的分配表,从1月到10月不需要纳税,从第四季度开始,您的总公司需要计算分支机构的应纳税额
3.建议您参考此文件。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寻求接受是令人满意的答案。
全面改革后,从2016年5月1日开始,我们将实施过渡计划,与试点改革的全面启动同步调整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的分配。中央和地方政府各占50%,过渡期暂定为2至3年。
所得税份额: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各银行总公司和海上石油公司支付的部分属于中央政府。
扩展数据在
税收共享系统之后,税收收入根据税收类别分为中央,本地和中央区域共享收入。根据收入归属,现有税种在理论上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税和地方共享税。
地方税是“中央税”的对称。地方政府征收的税款。它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预算收入。根据1988年财务管理系统的划分,地方税的主要类型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辆和船舶使用税,契税等。 。
中国地方税收的基本管理权仍属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可以决定在中央确定的税率范围内征税或暂停征税,核实该地区适用的税率,并制定具体的征收和管理方法。
资源税:海上石油公司向中央政府支付,其余由地方政府支付
个人所得税:除了针对储蓄存款所赚取的利息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与公司所得税相同
:城市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部和保险公司共同将一部分支付给中央政府,其余部分支付给地方政府
自2016年1月1日起,证券交易的印花税将从当前中央政府的97%和地方政府的3%调整为中央税收。
“风险改革与增加”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亮点。到目前为止,这项改革已经进行了三年。它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快了服务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果。随着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地方政府将失去目前最大和最高比例的主税。全面实施“营改增”的日子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重新分配的日子。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经济日报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法律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