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所得税上缴中央银行60%,地方银行40%; 2.公司所得税上缴当地银行40%
您所说的比率是什么比率?
1.税率:除特殊优惠政策外,还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25%,地方所得税3%,企业所得税,应缴纳的地方所得税取决于地方法规。
2.所得税收入: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中央60%,地方40%
《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
(2)股份比例。2002年,所得税收入的50%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占50%; 2003年,所得税收入的60%由中央政府共享,而40%由地方政府共享;
自2003年实施公司所得税分摊以来,中央政府分摊了60%,地方政府分摊了40%,但尚未发布任何更改。
1.不同的适用税率。适用于国内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25%;适用于外国公司所得税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2.实缴投资所得税不同。外商投资企业分配的投资收益无需补税;而内资企业从联营企业中分配的利润,如果其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的税率,则应予以偿还(被投资企业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结果,税率低于投资公司的税率,或者被投资公司位于西部开发区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率为15%。
3.税前捐赠扣除规则不同。外资企业通过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公益救济捐款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全额抵扣;内资企业数量有限。
4.商业娱乐扣除标准的计算方法不同。外商投资企业的商务招待费从禁区净分配品(应纳增值税)和税前营业收入(应纳营业税收入)中扣除,内资企业在计算时不作区分。
5.广告和商务娱乐的税前扣除标准不同。外商投资企业可全额抵扣广告费和商务娱乐费,而内资企业可抵扣额度有限。
6.工资和福利的税前扣除额不同。外商投资企业的工资可全额税前扣除,现行的内资企业税前扣除标准为人均每月2000元(2006年7月1日前为800元);外商投资企业的福利费为工资总额的14%根据实际情况扣除该比例,内资企业的福利费按应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
7.坏账准备的税前扣除有所不同。除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计提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不超过3%),其他企业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但在实际发生时予以计提;和内资企业然后,除税前,可以根据年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不超过0.3%)。
8.不同的税收优惠。外资企业有许多所得税优惠政策。生产性外资企业除享受“二三免三”税收优惠外,还享受税率和再投资退税,这往往是内资企业不享受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