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优惠券企业所得税-赠送优惠券不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29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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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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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购物券的税务处理

直接说出了礼品券,绝对不允许税前扣除,并按“其他收入”以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将其用作管理费,办公费,办公用品和其他发票作为附件,则可以查看它是否合适!

赠送优惠券是否上税要

您好,房东:

目前,中国不征收赠与税和遗产税。根据现行税法,接受礼品通常仅涉及契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而且,您祖母的财产被转移给您的财产,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不会征收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继承权和房屋所有权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 1036号],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儿童,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和房屋所有权,无需缴纳契税。

因此,如果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您祖母房屋所有权的法定继承人,则无需征收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与个人无偿获得房屋有关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9年第78号)第78号文件:1.在以下情况下,财产权是免费提供的,对双方均不征收任何个人税所得税:

(1)房屋财产的所有人免费将房屋财产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人免费将房屋产权授予承担直接支持或支持义务的看护人或支持者;

(3)如果财产权人去世,则是依法获得财产权的合法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丧亲者。

因此,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并且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希望采用

收受企业赠送的礼品是否要交个税

李老师: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促销和展览业赠送礼品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并做了明确的解释。李老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展览会企业赠送礼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50号)(以下简称“通知”) ),企业和单位(包括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企业家庭)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礼物和抽奖的形式向个人阐明了个人所得税问题,例如现金,凭证,商品,服务等:在销售商品(产品)和向个人提供礼物的过程中,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一,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并通过价格折扣和折扣向个人提供。服务;第二,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向个人提供服务的同时赠送礼物,例如购买手机积分,上网费或向手机赠送手机礼物的电信公司等;具有一定数量的个人将根据消费积分赠送礼物。李老师:不。《通知》还明确规定,公司在下列三种情况之一中向个人赠送礼物的,取得收入的个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款由公司代扣代缴。送礼物的是:首先,企业在业务推广,广告和其他活动中,将随机赠予除单位以外的个人,并按其他收入项目的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次,企业在年度会议,座谈会,庆典等活动中向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并按照其他收入按照个人收到的礼物收入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项目。第三,公司将为累计消费达到一定数量的客户提供额外的抽奖机会。个人收入应扣除杂项收入,并按20%的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李老师:从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看出,在这种情况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必须按照《通知》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赠送的礼物与销售或服务,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企业捐赠的礼物与销售或提供服务没有直接关系,则需要预扣个人所得税。徐亮:我认为,尽管《通知》的规定很明确,但企业难以实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您认为,在今年年底举行总结和表彰会议时,公司必须邀请上级领导和许多相关家庭参加。在会议结束时,在给这些客人一些小礼物的同时,他们还将从其他人那里获得一定数额的个人所得税。这个场面会很尴尬。李老师:您提到的问题确实存在。不用说,公司会向外面的客人赠送礼物。此税不利于扣缴,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在假期期间将元宵节,饺子和月饼发送给其员工,则符合税法预提税,企业会计人员也应承受很大的压力!李老师:《通知》中也有关于此问题的规定:企业赠送的礼物是自产产品(服务),根据产品(服务)市场销售价格决定了个人的应税收入;如果是购买的商品(服务),则根据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买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徐亮:这个规则很明确。它阻止了一些公司向客户提供自己的产品,然后将相关成本计入公司的生产成本,从而避免了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漏洞。

为促销活动而购买的赠品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进会展业赠与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客户提供的电磁炉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2011)第50号)。

与税收有关的免费礼物待遇

在购物礼品的销售中,如果商品以公允价值开具发票作为销售收入,而礼品则被视为销售费用;或礼品金额不用作折扣金额,则在销售商品的同一张发票的“金额”列中显示,并且仅在发票的“备注”列中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向不直接购买其商品或服务的顾客提供的礼品和礼物礼品被视为商品销售,其计算不仅要缴纳增值税,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继续上面的示例:甲公司销售电视时,将开具2500元的发票,且不含电视的税价,并且随附的电磁炉将被用作销售费,或仅赠与礼物在发票的“备注”列中。电磁炉,然后将其视为被视为增值税。在专门为此促销购买电磁炉的情况下,可以按购买价格计算销项税。整个销售业务的增值税为455.6元(2500×17%+ 180×17%),进项税= 2100×17%+ 180×17%= 387.6元,增值税为68元;计算得出的销项税作为销售费用,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2100-(180 + 180×17%)= 189.4元,按25%税率计算的税额为47.35元。

客户购买了礼品电磁炉,公司A将礼品视为销售费用或在发票的备注栏中指出了礼品。《通知》(财税2011年第50号)规定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不购买电视机而是从A公司随机获得免费的电磁炉,则该个人应根据“其他收入”项目以及该产品的实际购买金额来确定其个人收入。 A公司的电磁炉价格为210.6元(180 + 180×17%)个人所得税以20%的税率缴纳,税款由提供礼物的公司A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