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公司希望降低成本。在高税收负担下,合理的税收筹划是非常必要的。服务行业的许多客户都在问:我们如何节省税款?实际上,不同的行业对三种主要税种有不同的考虑。
一些现代服务公司面临以下问题:
1.人力资源成本较高,几乎没有进项税抵扣,公司的增值税进项额少,增值税负担重;
2.公司的支出费用和高利润率的合格票据较少,而且25%的公司所得税很高;
3.公司的高管/股东和高薪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很高。
的目的是避免双重征税并减轻税收负担。对于劳动成本较高,劳动密集型和情报密集型服务的服务行业,无法开具增值税的人工费用发票,因此无法从增值税中扣除。现代服务业中的咨询和认证,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和物流服务等非生产性服务公司可能会在业务改革后增加其税收负担。谷川提出以下建议:
1.根据纳税人身份进行税收筹划
中小企业可以申请小型纳税人。现代服务业中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与5%的营业税相比,直接减轻了税收负担。缺点是不利于市场竞争。如果客户需要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的纳税人只能让税务局开票。如果公司可以获得足够的投入发票,它将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
2.注册减税
服务业没有固定地点的要求,开展业务时不一定有固定地点或固定办公空间。为了发展区域经济,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财政支持和激励政策。例如,天津公园在不同地方为办事处提供支持,它可以提供高达90%的激励措施来留住当地。
III。组织结构中的税收筹划
将企业的销售部门或特定项目拆分为一家独立公司,可以增加计算限额的基础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税收负担。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从业务改革开始,从纳税人身份到投资方向,选择设立分支机构或新公司是减轻税收负担的关键。因此,服务企业可以选择在税收低迷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注册新公司,而天津园区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上述方法不仅可以局限于服务行业,而且生产和贸易企业还可以拆分服务行业来享受它。例如,珠宝制造企业可以将珠宝设计部分分开,但企业本身仍属于生产和贸易企业。也有可以拆分产品研发中心,销售促进中心等的集团公司。一般来说,它是一个集团型企业,但其研发中心和促销销售都适用于服务业的优惠政策。
天津园区对进入园区的企业可享受以下财政支持和激励政策:
1.增值税纳税人保留70%-80%的奖励
2. 70%-80%的地方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国已于2019年开始大幅度减税之路,涉及很多内容,包括放宽标准,开展不同税种的合作以及税费同步改革。其中,减税超出预期,或者增值减税。增值税是中国最大的税收,占该国税收总额的40%。称其为“国家税”并不夸张。如此重要的减税措施肯定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是,自从1993年中国大规模实行增值税以来,中国的增值税一直在减税的道路上。使增值税更像“增值税”是这些改革的根源。本文将系统地回顾三项主要的减税改革。
增值税是经典征税原则中的“好”税。一个好的税收必须至少满足两个基本标准:灵活性和效率。弹性是指这一税种不仅可以增加当期的财政收入,而且可以动态地匹配经济发展速度。在中国的历史上,不符合弹性标准的税收通常是土地的“土地补助”。当农业转移到工商业时,这种税收不能增加足够的财政收入。效率标准意味着该税收不会对实体经济造成太多扭曲,例如不会引起资本逃逸,扭曲商品价格,减少劳动力投入等。增值税可以同时满足灵活性和效率标准。增值税的基础是商品的流通价格。经济越活跃,商品价格越高,相应的税基将相应扩大。模型中,税收负担是逐层传递的。只要价格和税收能够分开,就不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自然也就不会影响企业的生产行为,保持良好的中立性。
因此,当中国在1993年底对传统税制进行重大改革时,它以增值税为改革的核心,却没有把所得税视为重要。考虑到税制变更前后的趋同性问题,将基准增值税率设定为17%,税率和税制模型主要考虑了当时经济发展的特殊阶段。没有任何一步。自2004年中国正式启动增值税改革以来,从税收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看,中国已朝着更加合理的增值税制度迈进。伴随改革进程,增值税实际税负逐步减少。
2004年:增值税过渡
在1993年之前,地方投资的冲动一直困扰着决策者。因此,在设计增值税税制时,有意抑制这种投资过热。同时,考虑到新税制的财政能力,有些合理进项税不包括在扣除范围内。因此,从1994年到2004年,中国实施了生产型增值税,即公司不得对购买的固定资产扣除进项税。这将导致两个更严重的问题。一种是重复征税。在销售过程中对固定资产征收增值税。下一个链接不允许扣除,该费用包含在下一个链接的增值税基础中,并且会再次征收增值税。其次,下游环节的税收负担增加了。为了节省税收,企业将放慢设备升级的步伐。
2004年7月,中国开始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即将生产型增值税转换为消费型增值税,使企业可以扣除固定资产进项税。为了配合振兴东北的战略,试点地区选择了东北的三个省。同时,八个主要行业,其中大部分属于重资产行业,对增值税转型有更大的需求。随后,它逐渐扩展到中部六个省和内蒙古。 2008年7月,它覆盖了汶川地震灾区。随着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政府出台了一项经济刺激计划,该计划对于刺激企业投资至关重要。因此,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消费型增值税完全取代了以前的生产型增值税增值税。各地区各行业的企业均可对其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
这项改革非常成功,并且至少具有三重作用:首先是实际减税。扣除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减轻下游企业的实际税负,尽管我们经常说增值税不是公司税负。但是,不能扣减的增值税必须是公司税负;其次,刺激投资,增值税的转型也意味着企业投资的税收成本降低了。那些急需更新设备的企业将趁机购买固定资产。最后,提高了技术水平。技术水平已嵌入企业的生产设备中。更加先进的生产设备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并提高了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甚至可以说,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帮助中国经济摆脱金融危机,维持过去十年的中高速增长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2012:增值税扩大
除了扣除额限制外,1993年的税收制度还带来了“隐患”。考虑到服务的分散性和复杂性,当时对服务业和制造业实行了“双重”税制,即制造业收入增值税,服务业营业税。在服务业相对落后的阶段,这种“双重”税制降低了征费成本,是一种更可行的税制设置。营业税和增值税虽然都是营业税,但都是对流通环节中的商品或服务征收的,但两者的计税基础完全不同。营业税是基于全部销售额的,增值税仅针对此链接中的增加值征收。。从理论上讲,如果与这两种税制相对应的行业完全相互隔离,并且随着税价的相互作用,“双重”税制将不会造成太大的问题。
但是,现代经济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商品(或服务)在制造业和服务业之间反复流动。例如,将A制造业的产品出售给B服务行业,然后将B生产的服务出售给C制造业。行业。这种频繁的跨行业流动将产生两个严重的问题:首先,重复征税,B在销售服务时将全额征税,从A购买的产品的价值将再次征税,而C在征税时将征税。销售。从B购买的服务不能从进项税中扣除(因为B是服务公司,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B包含的值又构成了C的税基。其次,以节税为目标,产业分工相对落后。一些大型企业已开始实施垂直整合并合并上游生产性服务业,从而免除了对外包服务的营业税。
2012年,中国开始扩大增值税,这就是所谓的“税制改革”。这项改革将逐步将原先征收营业税的服务业转变为统一的增值税制度。这项改革涉及转移大量公司的收款和管理业务,调整机构人员,甚至改变中央和地方收入分享制度。如此复杂的税制改革绝对不是简单的减税,而是希望使增值税税制合理化。,减少行业之间的重复征税,促进行业之间的合理分工,进而促进经济的长期长足增长。
几乎所有制造业都减税。在制造业之前购买的投入服务不得扣除投入服务。改革之后,这是可能的。因此,只要制造业外包服务,其税收负担它一定是倒了。制造业的这种变化也使增值税更接近于对“增值”征税。关于服务业是否会减税仍有争议。主要原因是营业税征收率较低。改革之前,地方政府有许多主动和被动“放水”措施。进行了纠正,提高了征收率,并抵消了名义税率的降低。
2018和2019:增值税减免率
如果将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增值税率进行比较,您会发现中国的增值税率处于中等水平,但是与这些国家不同,中国的增值税率会长期保持固定水平时间。在这一层面上,经济周期没有任何调整。自1993年设定17%的基本税率以来,这一水平一直维持了24年。但是,与24年前相比,“税制改革”后的增值税税制更为复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税率多种多样,分别为17%,13%,11%,第四个比率是6%。最后两个费率是照顾“企业对企业”服务行业。多重税率引起的问题是各行业之间税收负担的分配不公平。低税率行业减轻的税负将因高税率而减轻。补充所有下游产业。其次,随着时间的流逝,中间扣除链的断裂越来越多,例如免税条款,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等。
中国于2018年启动了增值税减免税改革。这项改革与增值税税制的完善息息相关。同时,有必要降低增值税税率,同时逐步降低四种税率。分为两个齿轮。2018年,税率从17%降至16%,税率11%降至10%,税率6%保持不变。9%,继续保持6%不变。从这些改革方法来看,就是要迅速降低高等级税率,慢慢降低中等级税率,保持低等级税率不变,这样我们才能迈向二级税率。
之前的两种增值税减免模式大致相同。应当纳入抵扣范围并逐步纳入抵扣范围的,即减少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方法。本轮减税率完全不同。这是基于增值税税制不健全的前提。通过降低企业的税率,如果减税率可以降低企业的税率,则意味着增值税抵扣链有很多中断,反之亦然。
经过这三项大规模的增值税改革后,中国的增值税逐渐向实际增值税转移,从而减少了税额扣除方法与扣除方法之间的差异。“税基”,增值税降低率形成了“低税率”,“税基宽,税率低,中性”是我们期望的增值税模式。
(作者范子英是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节省税款不是逃税。记住这16个常识税!
1.小规模纳税人的每月(每季)增值税免税率是多少?
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活动,每月总销售额不超过100,000元(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每季度不30万元以上),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是通过合并计算还是单独享受免税销售?
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使用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活动(包括商品,服务,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的销售)来计算销售总额,以确定他们是否已达到免税标准。
3.小型纳税人出售房地产可以免税吗?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月度(季度)总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则所有销售(包括房地产销售)均可享受免税政策。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月度(季度)总销售额超过免税标准,那么从不动产销售中获得的销售将无法享受免税政策。但是,在扣除当期发生的不超过免税标准的房地产销售之后,从商品,服务,服务和无形资产的销售中获得的销售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例如:
范例1:小规模纳税人在2019年1月出售了40,000元的商品,提供了30,000元的服务并出售了20,000元的房地产。销售总额为90,000元(= 4 + 3 + 2)元,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纳税人销售商品,劳务和房地产销售9万元,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示例2:小规模纳税人在2019年1月出售了40,000元的商品,提供了30,000元的服务以及出售了100,000元的房地产。总销售额为170(= 4 + 3 + 10)百万,不包括不动产的销售额为70(= 4 + 3)百万。纳税人的商品和劳务销售额可达到7万元。为享受免税政策,房地产销售收入人民币十万元应按规定征税。
4.如何确定应用增值税差异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销售?
在适用增值税差额税收政策的情况下,将差额后的余额用作销售额,以确定其是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例如,2019年1月,建筑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获得了20万元的建筑服务收入,同时又向其他建筑公司支付了12万元的分包费,扣除了小规模纳税人套餐后的销售额为8万元,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可享受当月的免税政策。
5.在固定时期内缴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自愿选择每月或每季度缴税?
小规模纳税人可能有不同的免税政策,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
示例1:2019年1月至3月,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分别为50,000元,11万和12万元。如果按月纳税,一月份仅可免税5万元;如果按季度纳税,则由于该季度的销售额为280,000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因此所有280,000元都可享受免税。
示例2:2019年1月至3月,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分别为8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如果按月纳税,那么一月份可享受免税额8万元。如果您按季度纳税,则由于该季度的销售额31万元已超过免税标准,因此31万元将没有资格获得免税。
基于上述情况,为了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该政策,在固定时期内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其实际业务情况选择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纳税。但是,一旦选择,就不能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更改。
6.其他人如何以一次性租金的形式出租房地产而获得的租金收入免税?
以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付款)的形式出租房地产的其他个人可以在相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配。分配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税。
7.应按照现行法规缴纳增值税预付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预付款地点实现的每月(每季度)销售额是否不超过免税标准,他们是否需要提前付款?
根据现行法规,应提前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例如:提供跨地区的建筑服务,出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其中每月(每季度)销售预付地点不超过对于免税标准,无需在当期预缴税款,也无需填写“增值税预付税表”。如果已经预缴税款,则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款。
8.当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售预售增值税用于房地产销售时,如何应用免税政策?
出售房地产的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自雇企业应根据其销售,纳税期限和其他现行政策和法规,决定是否预付增值税。例子:一个单位卖出的房地产销售额为20万元。在第一种情况下,如果您选择按月纳税,并且房地产销售额超过每月免税额10万元,则应在房地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第二种在某些情况下,如果选择按季度纳税,并且房地产销售额不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无需在房地产所在地提前缴税房地产。
9.其他人如何出售不动产?
其他个人按税率出售房地产,并根据现行政策继续征收和免征增值税。例如,如果其他已出售住房两年的个人符合免税条件,他们仍然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按规定纳税。
10.实行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报税表?
对于实行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不超过100,000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额纳税人规模纳税人))“在“免税销售”列中,具体为:
(1)如果纳税人注册类型为“个人”,则填写第11栏“销售额尚未达到阈值”;
(2)如果纳税人注册的类型不是“个人”,则在第10栏中填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免税销售”;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形式的第10栏和第11栏不能同时计算。
11.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月度(季度)销售额不超过免税标准,如何开具一般增值税发票?
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的税收控制设备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而无需支付增值税。
在2019年1月,小规模纳税人的月度(季度)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但已经为当期开具的普通发票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纳税申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款。
12.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月度(季度)销售额不超过免税标准,那么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它已包含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中,它可以继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计算并支付增值税。如果通过销售获得的房地产需要开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则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发行。
(2)如果其本身不属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行计划,则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并计算并缴纳增值税用于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3)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当期支付的税款可在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收回或专用红色退还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信件发票是按照规定开具的。税。
②本条款所包括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
(4)以下新华书店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乌鲁木齐新华书店和克拉玛依新华书店出售的出版物均采用100%的增值税政策。
纳税人应对享有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出版物实行单独会计处理,而未进行单独会计处理的出版物将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屡次违反规定的非法出版物和出版单位,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上述非法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具体名单,应当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及时通知相应的省财政监督局。
2.其他先收集后归的物品包括:(1)外交机构人员购买和消费中国商品(国税发〔1998〕38号); (2)首先要纳税的外汇贷款项目慧(财工字[1998] 24号); (3)民政福利企业先收款再归(国税发〔1994〕155号)等。
8.税收优惠政策。可抵扣项目直接确定公司税额的大小。中国有以下几种类型的法定免赔额。
1.进项税减免。下列增值税抵扣券上注明的进项增值税,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
(1)从卖方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进口增值税专用进口证书上注明的增值税。(3)购买农产品,除取得海关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专用进口增值支付凭证外,进项税还按农产品购买价格和13%的扣除率计算。农产品的购买发票或销售发票上。进项税计算公式:进项税=进价×扣减率(4)如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了购货和运输费用,则在运输中注明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成本结算文件计算的进项税。进项税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成本额×扣减率
2.其他扣除项目的优惠政策,包括:
(1)购买免税食品。扣除购买金额的13%(财税字[1999] 198号)。(2)计算机软件扣除。出售计算机软件的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可以由税务机关按不同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字[1999] 273号)。(3)扣除用于销售援助项目的货物。从2001年8月1日开始,允许从其他国内销售商品的销项税额中扣除销往外国政府和38个列出的国际组织的免费援助项目的免税商品的进项税额。)。(4)扣除在期货交易中购买的商品。对于在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买商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商品交易所支付的商品可视为向销售单位支付商品。可以扣除由此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发〔2002〕45号)。
IX。最新的税收优惠
(1)2010年7月5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机械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规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生产国支持的新型大功率农机设备和产品,确实有必要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增值税。根据现行法规,对批发和零售的农业机械实行增值税政策的豁免。
(2)2010年8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项目经营者使用信托资金进行融资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8号) )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起,项目运营商将使用信托基金为项目建设和开发提供资金。在商业模式下,项目运营商会获得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和在项目建设期间获得的其他扣除凭单,从而可以使用当前的增值税。扣除相关规定。之前未扣除的允许扣除额,不从进项税额中扣除。
(3)2010年8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干姜和姜黄增值税适用税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9号公告)规定:自10月起2010年1月1日自生效日期起,干姜和姜黄的适用增值税率为13%。
(4)2010年9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和回租业务中出售资产相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承租人在融资销售和回租业务中出售的资产不包括在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内,也不征收。
(5)2010年10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生产行业增值税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规定: 2010年12月1日种子公司免征增值税。
(6)2010年12月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0]第108号)规定:自2010年起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将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暂时免除保税货物的增值税。交货卖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收时,应出示当前期货保税交货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货指令,保税仓收据等书面说明。
建筑业的业务改革和改革已经过去了两年.....但大多数建筑业的财税人员仍然不完全了解增值税,思维混乱,企业税收风险很大,计费体制升级,第三阶段的黄金税收,联合惩罚,黑名单,“互联网+税收”,国家和地方税收合并等严格的征管模式,税收审计方法发生了变化,审计强度更大,审计目标更加精确,建筑安装企业的最大税收风险是发票税的风险,以及防止发票税收风险必须精通增值税政策并灵活运用。
在整合国家和地方税的纳税人面临哪些具体问题?对企业会有什么影响?合并后,企业的税务检查将大大提高。纳税人在持续经营过程中逃税等违法行为将难以掩盖。开建房屋是重要的税收来源。秋季之后纳税人将被入账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栾庆忠老师精心准备了“建筑企业新政中税收风险防范与节税技巧解读”课程,旨在帮助企业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由建筑业带来的财务人员的税收相关风险和专业风险。巩固国家和地方税收以及税制改革;进行风险调查并做出合理的税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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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收入:
建筑业增值税税收风险管理:以发票税收风险管理为重点,以项目税收风险管理为主线,以合同税收风险管理为源,以“四流合规”为控制税收标准风险方面,以节约法律税收为目标,抓好建筑业税收管理。
栾女士不仅为您带来实用的税务知识,还可以建立正确的税务思想!只有通过税收思考,您才能很好地学习税法!许多问题自然可以解决。
I.训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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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见习生
1.主要建筑安装工人,老板,财务总监,税务总监,合同管理,票据管理,法务部主管,财务经理,税务经理;
2.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公司,代理簿记公司和税务相关咨询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负责人;
鉴于本课程对公司的模型和流程具有巨大的影响,强烈建议公司高管,财务高管以及其他决策者一起参加!!!!!
III。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8月23日至24日(22日报告)
地点:北京
IV。注册和付款
1.学费:2980元/人(会员免费)
包括:培训,教师,教材,场地,录音课件,23至24顿中餐和增值税发票(可提供特殊票,普通票);可以代安排住宿费用。
2.优惠措施:
1人参加,优惠价减10%; (1人可免费获得2本税书)
有2-10人参加,优惠价格降低20%; (2-10人可免费获得5-25本书的财务和税收资料)
10或更多,优惠30%。(10人可免费获得25至50本书)
3.注册方法:
会议咨询:姜老师
V.教学大纲
选择一些关键的政策解释,以使您了解通常不学的内容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设改革和其他业务改革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5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增值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与业务改革征管有关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地区涉税检查管理制度的通知》(税发发〔2017〕10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业务改革和发展试点工作的意见》(水宗发[2017 (第99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和分发建设项目建设合同的通知(示范文本)》(建监[2017] 2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税额计算方法备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少和免征商业书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 50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教育资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51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减免设备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54号)
...({}}第二部分重要税制改革对2018年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一,减税政策对2018年建筑业企业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II。国税合并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综合准备与对策
III。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趋势与对策(())2018年第三部分税收审计的主要方向和税收风险
在计费系统升级,黄金税的第三阶段,五张证书的整合,联合处罚,黑名单以及严格的收集和管理模式(例如“互联网”)的背景下存在税收风险+税”
其次,正确应对所谓的税负负担率,预警指标以及最严格的预警风险比较({}} III。2018年税收审计的主要方向
四,建筑业税收审计的关键内容
五,建筑行业税的预警监测
第四部分建筑业增值税发票的税收风险分析
I. 30个真实的税务案例会教您如何避免建筑业发票的税务风险,并学会保护自己
(1)新发票系统带来的税收风险
(II)虚假发票的税收风险
(3)真实发票也有税收风险
(4)开具发票但未开具发票的高风险您可能不会想到的
(五)假发票的税收风险
(六)无效发票无效且构成虚假开张吗?
(7)无用的虚假发票还构成虚假发票犯罪吗?
(8)拿到发票而不拿到发票的风险
(9)小发票存在重大法律困难
(X)公司取消了可疑的虚假发票并进行了调查
(11)公司财务和税务人员必须学会保护自己
(12)企业开具虚假发票的补救措施
第二,抓好发票管理,控制税收风险
(I)输入发票管理
(二)输出发票管理
第三,建筑行业必须掌握的税务事项,以防止发票产生税收风险,彻底解决您的发票问题
(A)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发票)
(II)应税活动的范围(开票范围)
(3)税率和征收率
(4)增值税抵扣券的类型
(V)增值税抵扣证明书的抵扣期限
(六张)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要求,无法从进项税额中扣除
(七)在4种特殊情况下开具发票的特殊要求
(8)9种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IX)关于一般纳税人重新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法规定
(X)关于一般纳税人开具带有红色字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11)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处理
(12)接收不受控制的增值税发票的一般纳税人的处理
(13)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加油卡加油并要求加油站直接开具特殊发票吗?
(14)审查会议服务和住宿的增值税发票
(15)货物运输服务发票的审查
(16)扣除农产品发票
(17)发行特殊票证,是否可以发行多价,多业务合并?
(十八)我已经购买了二手车,并且已经开具了二手车发票。我可以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19)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如何获得异常的凭证?
(20)不能忽略的“发票备注”列
(二十一)如何开立差额税发票
(22)合同,机票,财产和付款的税收风险不一致(合同付款协议,委托付款协议,三方冲销协议等)
(23)建筑业开具发票的时间(对增值税应纳税额发生时间的详细分析)
(34)甲方要求牵头公司开具统一发票。其他各方可以开具发票给牵头公司清算相应金额吗?
(25)纳税人可以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以外的营业开具发票吗?
(26)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对付款方式有什么要求?
第五部分建设项目税收风险综合分析
一,建设项目税收风险分析
(A)建造业重要的税收政策和税收风险清单
(II)各种新旧项目的税收风险
(3)分包项目的税收风险
(4)供应工程和清关的税收风险
(V)一般税额计算和简单税额计算的判断和选择
(六)计税的税收风险
(VII)税率(征费率)需要准确的判断
(VIII)预付款增值税和报告方法
(IX)预扣税
(10)施工营地对施工营建方的影响和博弈
(11)不仅要考虑税收负担,还要综合考虑税收负担,利润,现金流量
(12)分包违反了《建筑法》。主分包和多级分包的预付税款可以扣除吗?
(13)建造业中增值税,所得税和会计准则的异同和协调
II。税收风险管理与建筑业超价支出的应对
(1)熟练使用与价格过高费用相关的税收政策。
(2)准确确定费用(包括催收款和预付款)是否为价格过高的费用。
(C)开价发票。
(4)涨价改革前后的变化。
(V)价差费用与混合销售和并行运营之间的差额
(6)保证金或担保金是否是高价服务。
(7)财政补贴是否超出价格。
(八)税收风险争议解决方法。
(9)一些与税收有关的事项,需要在合同的额外费用条款中特别注意。
第三,建筑行业的并行建筑业务和混合销售的税收风险管理和应对
(1)如何区分并发和混合销售?
(2)在签订合同,开具发票以及同时开展业务和混合销售的财务和税务处理中应注意什么?
(3)对于同时营业和混合销售,错误的税收计划是什么?
(4)如何正确计划同时营业和混合销售的纳税额?
(五)在一张桌子和混合销售中对各种情况进行税收处理
第四,税收风险管理和建筑业的应对被视为销售
(1)视为销售
(2)确认为已确认销售的销售
(3)在实施统一会计的总部之间转移设备时,是否有必要支付增值税作为销售费用?
五,税收风险管理与建筑业进项税额扣除的应对措施
(1)准确判断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非常简单
(II)进项税计算错误的税收风险
(3)如何扣除非公司名称的车辆费用发票的进项税
(4)在未执行合并纳税申报表的地区之间工作的纳税人如何代表每个分支机构支付费用和他们统一获得的进项税,如何在分支机构之间扣除?
(5)母公司为子公司的建设项目购买商品,服务或银行承兑汇票,导致实际购买商品的付款单位名称与购买单位之间出现不一致在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是否可以扣除增值税进项税
(六)建筑企业进项税额可抵扣费用的详细分析
六,商业模式与组织架构管理
(I)建筑业企业自营工程项目(直接管理模式,一般分包模式)
(II)分公司托管项目
(3)组织结构
VII。供应商和分包商管理
(1)选择供应商和分包商
(II)选择供应商和分包商时应考虑的事项
VIII。 “一个供应项目”,清理工人的管理
(1)选择简单的税收和一般税收计算方法
(2)A供应,A控制(B供应),而不仅仅是税收负担
(3)A的供应材料是否包括在建筑服务的销售中
(4)对供应项目的误解
IX。材料和设备管理
(I)所购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二)材料和设备的内部分配或内部租赁管理
(三)自制材料模型管理
(四)外部租赁管理
十,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劳务派遣税收风险管理和应对
(1)计算建筑企业为简单计算税款而选择的建筑项目增值税时,可以扣除哪种分包付款?我可以扣除分包材料的成本吗?
(II)承包商代表分包商签发的农民工工资以及代表分包商支付的工资直接从应付款分包商中扣除。分包商能否将承包商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合并到分包商中在该段中,向承包商签发了特殊的增值税发票?
(3)如果分包合同违反了《建筑法》,例如分包主体或多层分包合同,可以在预付税款中扣除分包付款后预付款吗?
(IV)处理一般分包发票?
(E)如果建筑公司不提前缴纳增值税,是否会受到惩罚?
(六)总承包商根据旧项目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分包商也可以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吗?
(VII)一家建筑公司应如何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建筑合同,并为其下属分支机构和子公司提供建筑服务?
(八)一般管理费,管理费,服务费的税收风险
(9)一般分包之间的违约金税收风险
(十)由总承包商购买并由分包商收取的建筑材料税收风险
(11)建筑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选择
XI。分包风险税风险管理与应对
(A)哪些情况已转包
(II)分包的税收风险和对策
12.项目结算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I)项目结算的管理状态,问题和影响
(II)项目结算措施
XIII。 EPC EPC项目的税收风险管理与应对
14. BT,BOT,PPP项目管理税收风险管理和应对
15.税收风险管理以及对资格共享,合资企业,从属关系和项目经理签约的响应
(I)资格分享
(II)合资企业问题
(三)链接操作
(IV)项目经理合同制
第六部分建筑合同条款的税收风险分析
首先,实际案例告诉您合同条款的税收风险是多少
(A)合同条款:无知者无所畏惧,公开发票
(II)合同条款:无知者无所畏惧,如果缴纳更多税款,将受到惩罚。
(3)您认为律师检查过的合同没有税收风险吗?
(IV)公司聘请税务砖块或税务专家很重要!
II。一般合同中与税收有关的条款的风险分析和应对
(I)公司名称和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B)根据交易的性质描述合同的主题
(C)合同价格的相关规定应明确(特殊情况下的价格或薪酬确定方法,额外价格成本,混合销售,同时经营等)
(4)关于预扣和支付费用的协议
(五个)三个主要学科和八个特别注意发票条款的项目
(VI)关于承担税费的方式的协议
(VII)演出的地点和方法
(八)违约金条款
(9)与税收相关的担保条款
(十)逐项分析与合同相关的特定税收条款和改进建议
(11)合同税条款的示例说明
(12)与无效,取消,终止和违反合同有关的税收问题(应特别注意与税收有关的无效规定)
(13)合同,发票,资金和业务之间的关系
III。施工合同中税收相关条款的风险分析与应对
(1)阴阳合同
(2)建筑公司收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违约金,提早完成裁决,重大差异和赔偿
(C)保证金
(IV)建筑业中的锚项目
(V)建筑行业的分包问题
(六)建筑业混合销售和同时经营的问题
(七)收取管理费,合作费和服务费的税收风险
(8)由总承包商购买并由分包商收取的建筑材料税收风险
(九个)专业转包条款
(十)合同和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放在最前面)
第7部分常见的节税方法
一,合理选择一般税收计算和简单税收计算
其次,选择供应商和分包商
III。工程和劳务分包计划
第四,同时销售和混合销售的计划,价格过高的支出
第五,更改锚点业务模式
6.合理规划供应项目以实现双赢
七个合理的安排
VIII。转变融资模式
IX。关联交易计划
X.业务流程再造
第十一,开发票还可以节省税款
12.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第8部分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