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
第38条
对于非居民企业应从中国境内的工程运营和劳务收入中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项目价格或劳务的付款人为预扣代理。
海外收入不需要预扣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1.提供劳务的收入应根据发生劳务的地点确定。
2.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该海外公司的服务在海外进行,则应根据上述原则和劳务提供地确定为海外收入;
出口货物委员会指出,出口商将服务性质的费用支付给外国第三方知道。该服务不符合整个海外事件。因此,有必要预扣并支付6%的增值税和其他版本。
由于外国第三方在海外提供服务,因此权利并非来自国内收入,也不需要扣缴义务机构
税(个人不需要预扣和缴税);